6位“反漲”:成本倒掛有些牽強
●蘭州勇盛律師事務所張笑妤:對兩種調價方案均不贊同。她認為,兩套調價方案脫離了蘭州居民目前的實際收入水平。而調價方案中提出的供熱價格調整主要是燃煤價格的上升,導致成本倒掛這一說法比較牽強。據調查,截至8月4日,甘肅煤價下降20%左右,其中靖遠煤每噸520元左右,而聽證會提供的燃煤價格均以去年的最高價每噸620元為準,市場價格是有漲有跌,供熱價格如果只看漲不看跌是不合理的,也缺乏說服力。供熱價格調整應該充分考慮消費者的承受能力,蘭州市收入在西北地區甚至全國是倒數第一,沒有理由推出比其他地區高的供熱價格。
此外,建議政府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在煤炭價格淡季動用供熱基金儲存煤炭,從而降低居民支出,對供熱加大補貼。
●皋蘭路街道辦事處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所韻晨曦:對兩種調價方案都不同意。她建議,政府在關注低收入人群和困難人群時,也要多關注靈活就業人員、下崗人員及自由職業者,公益性崗位,給他們適當的補貼。其次,供熱企業都在講虧損,他們如何虧損,政府應該對他們進行審計,減少消費者支出。
●蘭州市消費者協會梁鳳華:不同意調價。對下崗人員優惠熱費,是政府的惠民措施,在方案中為何要計入成本;虧損企業為何不退出,讓管理好、不虧損的企業來做。建議:成立熱力委員會,統控調配燃煤監控供熱質量;提高供熱質量,在供暖期間,組織財政、審計、物價、消費者等相關人員進駐熱企,采用隨機抽樣方式給百姓一個滿意誠信的交待。
●嘉峪關路街道辦排洪南路社區段秀花:不同意調價。供暖企業總是說虧損,究竟企業是經營性虧損還是政府性虧損?企業供熱成本究竟是多少,這個有必要給消費者曬曬。
●蘭州市酒泉路街道辦中街子社區蔡蘭田:不同意調價。目前政府對低收入家庭的補貼比較到位,但靈活就業人員等邊緣人群無法享受到補貼,他們的生活比較困難,讓他們溫暖才是真正的溫暖。此外,調價后溫度怎么監管,這也是百姓關注的重點。
●蘭州新大地物業管理公司彭延軍:堅決反對調價方案。他在聽證會前對所在小區400戶居民進行了為期一周的調查,有75%的居民堅決反對提價,15%不愿意回答,10%同意提價。彭延軍認為,此次政府調價只考慮到供熱企業暫時困難而沒有考慮市民的基本承受能力,把很多矛盾轉移到市民身上。
2位建議:兩種方案均應修改
●蘭州市教育學院(蘭州市政協委員)劉勝:劉勝認為,城市供熱價格屬于社會公共事業,供熱企業帶有一定公益性,供熱成本增加應該由政府、企業和消費者三方承擔,但調價方案中找不到政府和企業所要承擔的比例,只有消費者在承擔。
并且,調價方案是根據部分供熱企業三個采暖期的財務報表來確定,供熱企業的成本核算是否具有廣泛性、合理性和準確性,在調價方案中沒有體現,也沒有相關部門的審核。本次調價的主要依據是煤價上漲到每噸620元,但他所了解到,國內煤價整體下滑,煤價下降25%,省內華亭、靖遠煤業等庫存量比較大,目前的價格每噸520元,與調價中的每噸620元價格有很大出入。
同時,通過對比發現,西北省會城市中,第二種方案每月每平方米5.10元的供熱費屬于第二高,但蘭州市收入最低,拿最低的工資卻要付第二高的暖氣費,這也不合理,因此建議對兩種方案進行修改。
●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汪振江:蘭州屬于經濟欠發達地區,居民收入低,更應關注民生。因為收入偏低,物價上漲,導致人們生活成本大幅上升,而這其中采暖費的比重較大,所以如果調價幅度較大,會給群眾生活增加困難。按50~80平方米的房屋計算,熱價如果按此次公布的方案上調,一戶人家整個供暖期將多支付1500元~2000元的供熱費。因此,他建議對兩種方案都做適當修改。
5位“挺漲”:熱企代表表態“非常贊同”
●甘肅政法大學教授吳玲琍:基本上同意第二種調價方案。她認為,蘭州長期以來按照建筑面積計算收取暖氣費是不合理的,以后對住宅收取暖費按套內面積更為合理。此外,同意方案但漲價幅度應根據當地經濟的發展水平來定。
●蘭州供熱管理辦公室張恩壇:同意調價方案,燃煤供熱方案由4.20元上調到5.10元。雖然現在煤價下降,但從2008年至今燃煤價格整體在上漲,按照成本監審580元/噸計算,成本則在5.46元。
燃氣供熱價格同意調價方案一,上調到4.60元/每月每平方米。因為燃料不一樣,供熱效果不一樣,如果要達標,用氣量就消耗多,這還沒有考慮水電價格。
●蘭州市財政局劉青云:同意燃氣供熱調價方案一,住宅由每月每平方3.30元上調到4.60元;對燃煤供熱中的第二方案,住宅價格應該降低一點,建議修改。建議,一方面政府應盡快建立省市區三方供熱統籌保證金制度,另一方面,要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供熱價格隨煤炭價格漲跌變動。
●蘭州市吊場供熱站王汝國:同意調價方案一。作為供熱企業,目前供熱成本嚴重倒掛,大多數企業不堪負重,加之電價上漲,人工工資上漲了三倍多,導致燃煤供熱價格已超過了6元,燃氣超過了5元。因此,他非常贊同對供熱價格進行調整。
●西北師范大學后勤集團陳玉文:對供熱價格燃氣方案一表示贊同,但此價格與供熱還有一定差距,實際目前的燃氣供熱成本已經在5.0元左右。建議供暖企業誠信供熱,保證供熱質量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供熱成本。
附:居民住宅供熱調價方案
燃煤供熱
方案一:居民住宅供熱價格由4.2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5.40元/月·平方米,上調1.20元,調整幅度為28.57%。
方案二:居民住宅供熱價格由4.2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5.10元/月·平方米,上調0.90元,調整幅度為21.43%。
燃氣供熱
方案一:居民住宅供熱價格由3.3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4.60元/月·平方米,上調1.30元,調整幅度為39.39%。
方案二:居民住宅由3.3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4.30元/月·平方米,上調1.00元,調整幅度為3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