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鉤試點由民政部牽頭
方案明確,脫鉤的主體是各級行政機關與其主辦、主管、聯系、掛靠的行業協會商會。方案還提出了四條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改革方向;二是堅持法制化、非營利原則;三是堅持服務發展、釋放市場活力;四是堅持試點先行、分步穩妥推進。
方案確定了脫鉤任務和措施:一是機構分離,規范綜合監管關系;二是職能分離,規范行政委托和職責分工關系;三是資產財務分離,規范財產關系;四是人員管理分離,規范用人關系;五是黨建、外事等事項分離,規范管理關系。
在組織實施上,方案明確,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工作由民政部牽頭負責,國家發改委、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成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聯合工作組。
>>鏈接行業商協會近7萬年增長10%至15%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我國行業協會商會從上世紀80年代末不足1000個發展到2014年底的近7萬個,每年以10%到15%的速度增長,在各類社會團體中數量最多、增速最快。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深入,我國出現了一批獨立自主、能力突出、公信力高、示范作用強的行業協會商會,這些行業協會商會在積極反映會員訴求、參與相關產業政策研究制定、加強行業自律、完善行業管理、協調國際貿易糾紛、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焦點
1、三類協會商會需脫鉤
《方案》規定,脫鉤的主體是各級行政機關與其主辦、主管、聯系、掛靠的行業協會商會。其他依照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與其主辦、主管、聯系、掛靠的行業協會商會,參照執行。
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行業協會商會納入脫鉤范圍:會員主體為從事相同性質經濟活動的單位、同業人員,或同地域的經濟組織;名稱以“行業協會”“協會”“商會”“同業公會”“聯合會”“促進會”等字樣為后綴;在民政部門登記為社會團體法人。
個別承擔特殊職能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經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批準,另行制定改革辦法。
2、公務員禁商協會任職
根據方案,脫鉤將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促進行業協會商會自主運行、有序競爭、優化發展。為實現徹底脫鉤,方案明確了“五個分離”。
機構分離,取消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商會的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關系;職能分離,剝離行業協會商會現有的行政職能,對適合其承擔的職能制定清單目錄;資產財務分離,行業協會商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實行獨立財務管理,自2018年起取消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的財政直接撥款;人員管理分離,行業協會商會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使用的事業編制相應核銷,行政機關不得推薦、安排在職和退(離)休公務員到行業協會商會任職兼職;黨建、外事等事項分離,規范各類管理關系,加強綜合監管。
3、根據試點定體制機制
《方案》要求,在方案印發一個月內,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國管局、中直管理局等部門出臺相關工作的實施辦法或規定。2015年下半年開始選擇100個左右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開展脫鉤第一批試點,2016年6月底前完成。2016年總結經驗、擴大試點,2017年在更大范圍試點,通過試點完善相應的體制機制后全面推開。
各行業管理部門按職能對行業協會商會進行政策和業務指導,并履行相關監管責任。在重要的行業協會商會試行委派監事制度,委派監事履行監督和指導職責,督促行業協會商會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和行業政策。所派監事不在行業協會商會兼職、取酬、享受福利。
釋疑
目前行業商協會有何問題?
行政化色彩濃自身管理不足
該負責人表示,總體來看,我國行業協會商會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面臨一些突出的問題和挑戰。
其中,行政化色彩較濃。由于我國一些行業協會商會是隨著政府機構改革和專業部門的撤銷設立的,與政府之間有著密切關系,協會商會的領導大多由業務主管單位推薦,部分協會商會習慣于依靠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工作,一些行政主管部門也習慣將協會商會作為其附屬機構直接指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為獨立的法人主體,自主性較為欠缺,影響了協會業務活動的有效開展,有的甚至借助行政主管部門的影響力向會員企業攤派會費,熱衷于亂評比、亂表彰,增加企業負擔。
此外,行業協會商會自身能力建設不足。部分行業協會商會尚未建立起現代社會組織制度,內部治理不完善,組織機構不健全,民主管理不落實,財務管理不透明,自律性和誠信度不高,社會公信力不足。有的行業協會商會待遇不高,難以留住人才,專職人員數量較少。一些行業協會商會對行業基本情況和基礎數據掌握不全,缺乏對全局性、戰略性、方向性、創新性的研究和思考,服務會員的質量和水平有待提高,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行業協會商會的發展。
脫鉤是否會造成“脫管”
將制定行業商協會管理制度
該負責人表示,民政部門作為登記管理機關,對脫鉤后的行業協會商會重點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任職條件、負責人產生辦法、約談、警告、責令撤換、從業禁止等管理制度。強化負責人過錯責任追究,對嚴重違法違規的,責令撤換并依法追究責任。
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活動的管理。民政部門要通過檢查、評估等手段依法監督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資金、活動、信息公開、章程履行等情況,建立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檔案,探索開展信用評價工作,建立“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管理制度,加大對行業協會商會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加強社會監督。鼓勵支持新聞媒體、社會公眾對行業協會商會進行監督。建立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建立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舉報受理機制,依法向社會公告行政處罰和取締情況。
加強專項治理。配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編辦等部門,做好涉企收費清理、減輕企業負擔、清理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等專項活動。對行業協會商會利用業務主管部門影響、借用行政資源、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憑借壟斷地位亂攤派、亂收費的行為進行專項整治。解讀
行業協會商會立法正在進行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員孫鳳儀說:“作為政府與市場、社會之間的紐帶,行業協會商會在為政府提供決策、服務企業發展、促進行業自律、創新社會治理等方面應發揮積極作用,做市場需要做卻無人牽頭的事,政府想要做卻無精力做的事。”
“只有摘下行業協會商會的紅頂,才能切斷利益鏈條和身份依附,讓它們在市場搏擊中強身健體,走向良性發展之路。”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張占斌說。
完全分離才能找回自我,輕裝上陣。“脫鉤改革將促進我們自主運行,提升專業化水平和能力,更好地為企業、行業提供智力支撐,促進產業轉型發展。”中國鋼鐵工業協會負責人說。
“這次改革配套了一系列支持和監管政策,包括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的扶持力度,加強協會商會管理體制和治理機制建設,確保脫鉤不脫管。”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說。從國際經驗看,運用購買服務方式是政府資助和扶持行業協會商會的普遍做法。這樣能幫助協會商會脫離“二政府”身份,通過服務不斷“開源”,促進它們可持續發展。
方案已經明確,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商會立法工作。“要通過立法確保行業協會商會從搖籃到墳墓整個生命周期發生的主要法律關系都有法可依、有規可循。”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
記者了解到,行業協會商會法已經列入我國立法機關的相關立法工作規劃,起草工作正在緊鑼密鼓進行之中。
當下更為緊迫的是行業協會商會自身的制度建設。劉俊海指出,現在一些行業協會商會制定的章程千篇一律,有的章程處于失靈狀態,這恰恰是協會商會創新功能疲軟、自律功能不彰、潛在風險巨大的根源。
孫鳳儀指出:“我國各類行業協會商會眾多,機構、職能、資產、人員等情況不盡相同,完成脫鉤改革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任務。只有敢于觸及矛盾,敢于涉險灘,才能既審慎穩妥又堅定果敢地推進這一方案落地生根。”
“紅頂中介”摘帽子的時候到了
據新京報報道稱,一些行業協會商會借用行政資源亂攤派、亂收費被俗稱為“紅頂中介”,如今,“紅頂中介”摘帽子的時候到了。
昨日,中辦、國辦印發的《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下稱“方案”)對外發布。方案提出,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厘清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商會的職能邊界。今年下半年將選擇100個左右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開始第一批試點。(來源:新京報)
機構、資產、人員全分離
近年來,一些行業協會商會借用行政資源、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憑借壟斷地位亂攤派、亂收費等行為飽受社會詬病。
隨著方案的公布,我國近7萬家行業協會商會將與其主辦、主管、聯系、掛靠的各級行政機關脫鉤。
方案提出“社會化、市場化”的改革方向,提出在5個方面全面脫鉤,明確提出“機構分離,規范綜合監管關系;職能分離,規范行政委托和職責分工關系;資產財務分離,規范財產關系;人員管理分離,規范用人關系;黨建、外事等事項分離,規范管理關系。”
下半年首批試點100個
方案對脫鉤的實施確立了時間表,對試點工作進行了部署,其中明確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成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聯合工作組。
民政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民政部將設立試點工作辦公室,牽頭負責具體工作開展。
該負責人介紹,今年下半年將選擇100個左右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開始第一批試點。根據部署,2016年總結經驗、擴大試點,2017年在更大范圍試點,通過試點完善相應的體制機制后全面推開。
據了解,在地方層面,今年下半年將首先選擇幾個省一級協會開展試點。“脫鉤試點工作開展過程中,各業務主管單位作為責任主體,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專門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確保責任到人。”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釋疑1
行業協會商會為何要脫鉤?
部分借助行政力量攤派會費,熱衷于亂評比、亂表彰
據悉,我國行業協會商會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不足1000個發展到2014年底的近7萬個,每年以10%到15%的速度增長,在各類社會團體中數量最多、增速最快。
“這些行業協會商會在積極反映會員訴求、參與相關產業政策研究制定、加強行業自律、完善行業管理、協調國際貿易糾紛、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民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
該負責人介紹,一些行業協會商會是隨著政府機構改革和專業部門的撤銷設立的,與政府之間有著密切關系,有的甚至借助行政主管部門的影響力向會員企業攤派會費,熱衷于亂評比、亂表彰,增加企業負擔。
例如,審計署公布的2013年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顯示,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2013年在受住房城鄉建設部委托進行綠色建筑標識評價過程中,未經批準違規收取參評單位評審費1418.55萬元;中華醫學會未經批準違規收取資格考試復訓費1965.04萬元,將618個繼續教育培訓項目的1.14億元收入存放賬外。
同時,協會商會的領導大多由業務主管單位推薦,部分協會商會習慣于依靠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工作,一些行政主管部門也習慣將協會商會作為其附屬機構直接指揮。
此外,自身能力建設不足等問題也比較突出。部分行業協會商會尚未建立起現代社會組織制度,內部治理不完善,組織機構不健全,民主管理不落實,財務管理不透明,自律性和誠信度不高,社會公信力不足,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行業協會商會的發展。
釋疑2
脫鉤后政府怎樣監管?
強化負責人過錯責任追究,推行任前公示
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是否意味著它們將脫離政府的監管?
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脫鉤不等于脫管,脫鉤后要切實加強監管,防止出現管理上的“真空”。
民政部門作為登記管理機關,對脫鉤后的行業協會商會重點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據介紹,民政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活動及其負責人的管理,建立負責人任職條件、負責人產生辦法、約談、警告、責令撤換、從業禁止等管理制度,落實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制度。強化負責人過錯責任追究,對嚴重違法違規的,責令撤換并依法追究責任。推行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任前公示制度、法定代表人述職制度。
同時,民政部門要通過檢查、評估等手段依法監督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資金、活動、信息公開、章程履行等情況,建立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檔案,探索開展信用評價工作,建立“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管理制度,加大對行業協會商會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此外,民政部還將配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做好涉企收費清理、減輕企業負擔、清理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等專項活動。對行業協會商會利用業務主管部門影響、借用行政資源、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憑借壟斷地位亂攤派、亂收費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追訪
北京30個行業協會已率先試點“脫鉤”
今年,北京市民政局將啟動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的試點,要求現職干部一律不得在試點協會、商會兼職。6月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商務委、市工商局5個部門下屬的30個行業協會,率先試點同政府部門脫鉤。
“政府部門一些官員在社會上任職,過去十多年以來是普遍現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據記者了解,北京市存在大量的行業協會商會,其領導人有在職和退休的官員,一些兼職的官員級別還不低。
有人士透露,近年一次整治中,北京曾對兼任行業協會的干部提出嚴厲“勸退令”——“要不辭去行業協會領導職務,要不辭去公職。”
在區縣層面,記者梳理發現,今年北京至少有5個區縣明確提出,將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行業協會兼職方面的相關制度,對不規范行為實施清理。
海淀、昌平、平谷等區縣今年將重點清理書畫協會“官氣”現象。對于非專業出身的領導干部,一律不得在各類書畫、藝術等協會中兼任領導職務。平谷區委書記張吉福表示,年內該區將完成這一專項整改。此外,“其他像(平谷)大桃等涉及經濟發展的協會,只許兼任一屆,不能超過兩屆,別變成終身制。”
據北京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透露,隨著《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的出臺,北京市的相關試點工作將更加有章可循,將會按照方案的要求完善好北京市的脫鉤試點工作。來源:慧聰供熱采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