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供熱體制改革在進行
李秀(中國城鎮供熱協會理事長):國家對城鎮供熱體制改革十分重視。2003年,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事部、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環保總局等聯合簽發了《關于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其主要內容是:停止福利供熱,實行用熱商品化,貨幣化。今后,居民(熱用戶)直接向供熱企業繳費采暖,實行用熱商品化。采暖費由政府、單位、個人共同負擔。各級財政、單位用于職工供熱采暖費用作為供熱采暖補貼,由單位直接向職工和退休人員發放,變“暗補”為“明補”,采暖補貼可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試點城市供熱實行政府定價,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價格。
城鎮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凡使用集中供熱設施的,都必須設計、安裝具有分戶計量及室溫調控功能的采暖系統,用熱計量收費。現在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也要按照分戶計量,室溫可控進行改造。
文件下發后,各地都成立了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或協調機構,建立了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聯席辦公會議制度,制定本地區的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方案,開展和部署有關工作。東北、華北、西北以及山東、河南等試點地區已有43個城市上報做試點城市。遼寧、河北、山東、甘肅、內蒙古等省、自治區在制定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和實施意見中,把供熱收費制度作為改革的重點。山西、內蒙古等地在省級機關率先進行了“暗補變明補”。對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采暖困難方面進行了探索,一些地區建立了財政補助和社會救助相結合的制度。沈陽進一步完善供暖保障制度。根據城市低收入群體的實際情況,不斷調整補貼范圍,對困難家庭采暖實行保障。北京、河北、山東、吉林、遼寧、陜西以及黑龍江等省市出臺或正在醞釀出臺相應的地方法規,配合供熱體制的改革。
集中供熱是主力軍
李先瑞(中國城鎮供熱協會理事長):我是搞技術的。我國城市供熱的熱源有:熱網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房供熱、燃氣鍋爐房供熱、燃油鍋爐房供熱、電鍋爐房供熱、分戶燃氣壁掛爐供熱、熱泵和蓄能式電采暖等。燃料有煤、天然氣、油和電。從現況和發展看,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是城市供熱的主力軍。2002年全國有660個城市,其中315個城市有集中供熱設施。北京市2002年總供熱面積為31188萬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20536萬平方米。城市熱網供熱7000萬平方米。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41.7%。從可持續發展上看,熱電聯產與熱、電分產相比,熱效率提高30%,集中供熱比分散小鍋爐供熱效率高50%。到2010年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可由2002年的27%提高到40%,年節煤3500萬噸。
從建設現代化的清潔城市看,熱電聯產集中供熱能節省煤炭,高空排放煙氣,故能有效地改善環境質量。北京市通過燃煤鍋爐改用集中供熱后,使空氣質量5年提升了28.2個百分點。目前,北京市56.68%的供熱資源屬于2500多個機關大院、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團體后勤部門自行管理,供熱方式為聯片供熱,供熱半徑小于1公里。這類鍋爐房有些不達標,有些不符合標準,必須進行改造。
現在采暖欠費問題很嚴重。北京市供熱辦對全市30%供熱面積的采暖用戶(不包括市熱力集團供熱用戶)的2002年和2003年度收采暖費進行了調查:城八區2002年采暖費收繳率為58.89%,欠費率41.11%;2003年采暖費收繳率僅35.68%,欠繳率64.32%;歷年累計欠費已達59443萬元。采暖費收不上來,造成供熱企業資金嚴重短缺,很難保證供熱正常運行。
欠費使供熱企業難以為繼
田金風(北京熱力集團銷售公司經理):北京市熱力集團是全國最大的供熱企業,固定資產達102億元,所屬熱力站1612座,管網主干線長度526公里,現供熱面積8800多萬平方米。但是這幾年累積欠費已達4億元,沉重的負擔壓得公司透不過氣,生存艱難。據最新統計,物業公司欠熱力集團熱費數額約占總欠費比例的50%。有許多物業公司將收到的熱費扣留,自行周轉,或挪作他用;小區物業公司頻繁更換,造成供熱收費混亂,出現過物業公司下臺將熱費“卷包走”的現象;有的物業公司明知欠費不對,就是不徹底交齊,還舊賬,欠新賬。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一方面熱費收不回來,而另一方面所供出熱費的稅金必須依法交納;為了保證正常供熱,集中供熱企業還必須先行墊付購熱費、水、電、氣等費用。熱費拖欠的結果是侵占企業供熱管網安全維護費用及更新改造費用。長此以往必將對城市供熱管網設施的安全運營構成巨大危害。
欠費實際上損害了全體交費人和社會公眾利益。為此,我們呼吁社會各界重視欠費問題,采取有力措施解決欠費問題:一是加強對熱費收繳過程的管理,嚴格熱費收繳、使用的審計工作;二是認真貫徹建設部頒發的《物業管理條例》,確立供熱收費主體,真正做到誰用熱誰交費,誰供熱誰收費。按照建設部和市政府規定,北京市熱力集團對直接供熱的3400萬平方米居民住宅,采取直接入戶收費的辦法,效果比較好。
供熱費收繳的錯位和尷尬
江雪(北京市嘉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目前,供熱欠費問題日益嚴重。作為律師我每年都要拿出很大的精力去打拖欠熱費的官司。
探究拖欠熱費根源,我認為大致有幾個“錯位”和欠缺:
歷史造成的供熱主體錯位。熱力供應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產生并發展起來的,長期以來熱力供應承擔著社會穩定、滿足公共利益及需要的重任,因此供熱主體的盈利性被忽視了。
付費主體錯位。由于供熱被視為“福利”,大多交納熱費的是用熱人單位而不是本人;只無單位者,熱費才自行交納。因此在簽約主體、用熱主體及熱費交納主體方面存在著錯位及復雜的法律關系。
收費主體錯位。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住房變成了商品,繳費的主體就是房屋的產權人。開發商在商品房沒有賣出去時是產權人,與供熱企業訂有供用熱合同,理應付熱費。當商品房賣出后,買房人是產權人,開發商應將供用熱合同過戶(業主委員會及住戶),新的產權人應按合同付熱費。但開發商一般都是委托物業公司與住戶簽定供熱合同并收費。實際上,物業公司既不是房屋的產權人,也不是供熱單位。
目前一些物業公司收取了用熱人熱費后未交給熱力集團,挪作他用或挾款而走;個別的物業公司企圖采用主體變更或注銷欠費公司的手段惡意逃避其所拖欠的巨額熱費。
立法方面的欠缺。大多發達國家都制定了較為全面的城市集中供熱管理辦法,以法律規范供用熱雙方的行為。我國在供用熱方面的立法仍是缺位,這就給惡意欠費者鉆了空子。
我認為解決供熱欠費的根本出路在于完善法律法規,加快供熱體制改革,盡早實現誰用熱誰交費,誰供熱誰收費的目標。
欠費者中也有一些人確實有支付困難。這要依靠國家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對熱費支付困難的人,對下崗、失業和破產企業職工以及特殊困難群體,制定救助措施和熱費優惠政策。
李秀(中國城鎮供熱協會理事長):國家對城鎮供熱體制改革十分重視。2003年,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事部、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環保總局等聯合簽發了《關于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其主要內容是:停止福利供熱,實行用熱商品化,貨幣化。今后,居民(熱用戶)直接向供熱企業繳費采暖,實行用熱商品化。采暖費由政府、單位、個人共同負擔。各級財政、單位用于職工供熱采暖費用作為供熱采暖補貼,由單位直接向職工和退休人員發放,變“暗補”為“明補”,采暖補貼可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試點城市供熱實行政府定價,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價格。
城鎮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凡使用集中供熱設施的,都必須設計、安裝具有分戶計量及室溫調控功能的采暖系統,用熱計量收費。現在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也要按照分戶計量,室溫可控進行改造。
文件下發后,各地都成立了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或協調機構,建立了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聯席辦公會議制度,制定本地區的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方案,開展和部署有關工作。東北、華北、西北以及山東、河南等試點地區已有43個城市上報做試點城市。遼寧、河北、山東、甘肅、內蒙古等省、自治區在制定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和實施意見中,把供熱收費制度作為改革的重點。山西、內蒙古等地在省級機關率先進行了“暗補變明補”。對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采暖困難方面進行了探索,一些地區建立了財政補助和社會救助相結合的制度。沈陽進一步完善供暖保障制度。根據城市低收入群體的實際情況,不斷調整補貼范圍,對困難家庭采暖實行保障。北京、河北、山東、吉林、遼寧、陜西以及黑龍江等省市出臺或正在醞釀出臺相應的地方法規,配合供熱體制的改革。
集中供熱是主力軍
李先瑞(中國城鎮供熱協會理事長):我是搞技術的。我國城市供熱的熱源有:熱網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房供熱、燃氣鍋爐房供熱、燃油鍋爐房供熱、電鍋爐房供熱、分戶燃氣壁掛爐供熱、熱泵和蓄能式電采暖等。燃料有煤、天然氣、油和電。從現況和發展看,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是城市供熱的主力軍。2002年全國有660個城市,其中315個城市有集中供熱設施。北京市2002年總供熱面積為31188萬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20536萬平方米。城市熱網供熱7000萬平方米。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41.7%。從可持續發展上看,熱電聯產與熱、電分產相比,熱效率提高30%,集中供熱比分散小鍋爐供熱效率高50%。到2010年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可由2002年的27%提高到40%,年節煤3500萬噸。
從建設現代化的清潔城市看,熱電聯產集中供熱能節省煤炭,高空排放煙氣,故能有效地改善環境質量。北京市通過燃煤鍋爐改用集中供熱后,使空氣質量5年提升了28.2個百分點。目前,北京市56.68%的供熱資源屬于2500多個機關大院、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團體后勤部門自行管理,供熱方式為聯片供熱,供熱半徑小于1公里。這類鍋爐房有些不達標,有些不符合標準,必須進行改造。
現在采暖欠費問題很嚴重。北京市供熱辦對全市30%供熱面積的采暖用戶(不包括市熱力集團供熱用戶)的2002年和2003年度收采暖費進行了調查:城八區2002年采暖費收繳率為58.89%,欠費率41.11%;2003年采暖費收繳率僅35.68%,欠繳率64.32%;歷年累計欠費已達59443萬元。采暖費收不上來,造成供熱企業資金嚴重短缺,很難保證供熱正常運行。
欠費使供熱企業難以為繼
田金風(北京熱力集團銷售公司經理):北京市熱力集團是全國最大的供熱企業,固定資產達102億元,所屬熱力站1612座,管網主干線長度526公里,現供熱面積8800多萬平方米。但是這幾年累積欠費已達4億元,沉重的負擔壓得公司透不過氣,生存艱難。據最新統計,物業公司欠熱力集團熱費數額約占總欠費比例的50%。有許多物業公司將收到的熱費扣留,自行周轉,或挪作他用;小區物業公司頻繁更換,造成供熱收費混亂,出現過物業公司下臺將熱費“卷包走”的現象;有的物業公司明知欠費不對,就是不徹底交齊,還舊賬,欠新賬。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一方面熱費收不回來,而另一方面所供出熱費的稅金必須依法交納;為了保證正常供熱,集中供熱企業還必須先行墊付購熱費、水、電、氣等費用。熱費拖欠的結果是侵占企業供熱管網安全維護費用及更新改造費用。長此以往必將對城市供熱管網設施的安全運營構成巨大危害。
欠費實際上損害了全體交費人和社會公眾利益。為此,我們呼吁社會各界重視欠費問題,采取有力措施解決欠費問題:一是加強對熱費收繳過程的管理,嚴格熱費收繳、使用的審計工作;二是認真貫徹建設部頒發的《物業管理條例》,確立供熱收費主體,真正做到誰用熱誰交費,誰供熱誰收費。按照建設部和市政府規定,北京市熱力集團對直接供熱的3400萬平方米居民住宅,采取直接入戶收費的辦法,效果比較好。
供熱費收繳的錯位和尷尬
江雪(北京市嘉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目前,供熱欠費問題日益嚴重。作為律師我每年都要拿出很大的精力去打拖欠熱費的官司。
探究拖欠熱費根源,我認為大致有幾個“錯位”和欠缺:
歷史造成的供熱主體錯位。熱力供應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產生并發展起來的,長期以來熱力供應承擔著社會穩定、滿足公共利益及需要的重任,因此供熱主體的盈利性被忽視了。
付費主體錯位。由于供熱被視為“福利”,大多交納熱費的是用熱人單位而不是本人;只無單位者,熱費才自行交納。因此在簽約主體、用熱主體及熱費交納主體方面存在著錯位及復雜的法律關系。
收費主體錯位。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住房變成了商品,繳費的主體就是房屋的產權人。開發商在商品房沒有賣出去時是產權人,與供熱企業訂有供用熱合同,理應付熱費。當商品房賣出后,買房人是產權人,開發商應將供用熱合同過戶(業主委員會及住戶),新的產權人應按合同付熱費。但開發商一般都是委托物業公司與住戶簽定供熱合同并收費。實際上,物業公司既不是房屋的產權人,也不是供熱單位。
目前一些物業公司收取了用熱人熱費后未交給熱力集團,挪作他用或挾款而走;個別的物業公司企圖采用主體變更或注銷欠費公司的手段惡意逃避其所拖欠的巨額熱費。
立法方面的欠缺。大多發達國家都制定了較為全面的城市集中供熱管理辦法,以法律規范供用熱雙方的行為。我國在供用熱方面的立法仍是缺位,這就給惡意欠費者鉆了空子。
我認為解決供熱欠費的根本出路在于完善法律法規,加快供熱體制改革,盡早實現誰用熱誰交費,誰供熱誰收費的目標。
欠費者中也有一些人確實有支付困難。這要依靠國家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對熱費支付困難的人,對下崗、失業和破產企業職工以及特殊困難群體,制定救助措施和熱費優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