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暖分戶試點項目基本情況:
1.熱計量供暖系統。
1.1.凱立花園位于天津南開區萬德莊大街,建筑總面積為5.9萬米2。共有10棟樓,其中商品房8棟(3棟帶有底層商店),還遷樓2棟,全部是磚混結構,總計43個門,551戶。
1.2.熱系統情況。
1.2.1.熱源為萬德莊集中供熱鍋爐房,規模為4×14MW,設計供回水溫度:130℃-70℃。通過換熱站向凱立花園供熱,供回水溫度為85℃/65℃;
1.2.2.外網為異程枝狀管網,每棟樓裝有一個熱能表以計量每棟樓的總的熱耗量(共計10個熱能表);每個門的熱力入口裝有流量調節閥;
1.2.3.內網為單管順流加旁通管(同程式),一個門為一個內網系統。每個散熱器的入口裝有RTD-G20或RTC4400溫控閥,每個散熱器上裝有若培卡徹公司的蒸發式熱分配表,散熱器類型為四柱760。
2.熱計量節能效果。
2.1.為檢查熱計量在中國單管順流系統的可靠性及節能效果,南開區供熱辦選定凱立花園2號樓進行了實驗,下面是有關試驗的一些情況:
2.1.1. 2號樓南北朝向,共4門,房型一致,即一層為商店,2-4層為偏單,5-6層為躍層。
2.1.2.僅在1門和2門的6個實驗單元的恒溫閥上安裝傳感器,進行有調節的試驗。具體的試驗方法為:
.正常班組(模擬白天家中無人),早關晚開,為1門402,2門501-601;
.常供20℃組(模擬老年之家),為1門302,2門402;
.常供16℃組(模擬青年之家),為1門501-601,2門202;
2.1.3.實驗期間為2月16日~3月25日共計37天。
3.熱計量試驗結果的初步分析
3.1.節能效果。根據南開供熱辦的計算,正常班組年均節能33.6%;常供16℃組平均節能24%;常供20℃組平均節能10.66%。這些比重與國際上的經驗數據相吻合。由此可見,按表計暖在中國也能實現較大比重的節能,這一結論與中國其他地方所作的類似試點項目的結論完全一致。供暖節能不僅意味著為國家節約了寶貴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使國家能更長久地保持強大的綜合國力,而且也意味著減少環境污染,符合中央提出的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戰略的要求,業在當代,功在千秋。
3.2.按表計暖后,取暖費水平的統計分布特征。我們對2號樓、4號樓、5號樓、8號樓作了一個統計分析。當住房面積與實際消耗在費用分攤中的比例為60%對40%時,計算出這些樓的每平米供暖費的平均水平,然后按每平米實際供暖費的高低把這些樓的各家各戶排列起來。通過排列,我們有兩個重要發展,第一,超過每平米供暖費平均水平的戶數的比重分別為:2號樓為8/32=25%、4號樓為10/50=20%、5號樓為16/53=30%、8號樓為16/48=33%。根據我們在世界各國的經驗,這個結果雖說偏高,但仍在正常范圍之列,與其他國家按表計暖后的每戶平均供暖費的分布特征有相似之處。第二,從統計分析來看,極少數凱立花園邊角和頂層住戶的實際供暖費在平均水平以下,而超過平均水平的幾乎全部是邊角和頂層住戶。
3.3.取暖費節約效果。
3.3.1. 9號和10號兩個還遷樓125戶居民全部節約了取暖費;
3.3.2.實驗分成6個對比小組,即有調節的1、2門的試驗單元與無調節的相對應的3、4門的樓層、房型和面積均一致的單元進行對比。實驗對比分析的內容為平均每平米蒸發的刻度數及整個采暖期間的取暖費比較面積計算的取暖費是節約了還是超支了。實驗結果表明,第1、2、4組的結果一眼看上去就是正常的,即有調節控制的比無調節控制的節省了取暖費。第3、5、6組的結果與上面幾組的正好相反,其原因是:試驗中裝修工人隨意調節溫控閥;有調節的單元有兩側外墻,增加了許多熱耗;有調節的單元的立管溫度較高,等等。
4.試驗中發現的問題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試驗結果基本是正常的。但是,由于這是首次在中國進行大規模的熱計量實際運用的試驗,難免由于經驗不足以及中外方相互配合的磨合等問題,而出現一些新的問題及不足之處,這里面的有些問題還帶有濃厚的中國特色。再加上實際的實驗天數只有37天(2月16日-3月25日),出現這些問題及不足就更不足以為奇。況且,凱立花園試點項目與國內其他地方的類似項目的重要區別在于,其主要目標是要找到一個在中國切實可行的熱計量收費的方案,而其他試點項目僅僅是驗證一下熱計量的節能效果而已。因此,它的任務要艱巨得多,工作要復雜得多。這里大家談得比較多的一個問題就是需補交費的住戶比重偏高問題。這除了以上談到的頂層和邊角住戶的位置修正系數及其他問題以外,還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4.1.行為節能問題。眾所周知,按表計暖是通過發揮住戶的主觀能動性去實現節能的。要使住戶做到行為節能,這里有2個前提條件。一是可能性,即散熱器是可調的。二是必要性,即住戶是用自己的錢支付取暖費。從第一個前提條件來看,首先在上個取暖季節中,凱立花園的大部分住戶未入住。到3月25日抄表時,1-8號樓的入住率為50%左右,而9-10兩個還遷樓為80%左右。住戶入住率調節比率就低。其次,551戶住戶中,只有2號樓用來作實驗的6戶是可進行恒溫自動調節的,其余545戶的溫控閥由于沒有傳感器,僅能進行人工調節。而人工溫度調節不能有效利用陽光、照明、烹調、人身等散發出的熱量,因而使節能效果大打折扣。經驗數據顯示,恒溫自動調節能節約20-30%,而人工調節的節能效果不到10%。在這種情況下,取暖費節約的幅度就極為有限,需要補交費的住戶比重高的現象就不足為奇。從第二個前提條件來看,凱立花園有相當一部分住戶需自己出取暖費。但是,由于供熱是福利而不是商品的觀念在人們腦海中根深蒂固,再加上取暖費暗補變明補的改革尚未完成,住戶對供熱部門實行的多用熱多交費的政策仍抱懷疑態度,總帶有供熱部門不會動真格的僥幸心理。因而,只有在取暖費改革徹底完成,各項相應的供熱收費配套改革措施已出臺,供熱是商品而不是福利的觀念深入入心以后,行為節能的作用才能徹底地發揮出來,屆時住戶才會盡自己的最大努力去拆掉暖氣罩,按需用熱,少開或不開窗戶。此外,供暖價格過低,偏離價值規律,這一方面造成在許多地方不能涵蓋供熱成本,另一方面也是造成不能極大地調動住戶按需用熱和節能的積極性的原因之一。特別值得指出的是,在1-8號商品樓中,80%以上的住戶加裝了暖氣罩,而在9-10兩個還遷樓中,基本上沒有裝暖氣罩的。加暖氣罩的單元在暖氣罩內裝上恒溫閥后,恒溫閥由于感覺得熱,因而常處于關閉狀態,導致室溫低。這種狀況本來可以通過在恒溫閥上加裝一個遠傳感器的方式來解決,但是住戶又不愿投資進行改裝,最后只能拆下恒溫閥,恢復到無調節狀態,這等于敞開供熱,取暖費自然要比不裝暖氣罩的交得多。
4.2.供熱系統及溫控閥的問題。用于凱立花園的溫控閥的各溫度檔的溫度標準是:*、Ⅰ、Ⅱ、Ⅲ,4、5的溫度應分別對應6℃、14℃、17℃、20℃、23℃、26℃。但從實驗記錄中不難發現,許多情況下誤差都在正3℃以上,客觀上影響了調節效果。閥的誤差不一定是閥本身的質量問題,而極有可能是系統中的鐵沙子造成的。
二、在中國實行供暖按表計量收費需解決的幾個政策性問題
發現問題,總結經驗,是試驗目的之一。通過試驗,發現了一些實際問題,這些問題概括起來分為兩類,一類是計量問題,一類是熱費分攤政策問題。
從以上試驗中發現的問題分析來看,在一個新建小區首次進行的熱計量試驗中,出現諸如溫度的人工調節變自動調節,熱能表讀數的可比性、熱分配表的安裝和讀表誤差、供熱系統的水力和熱力失衡、供暖系統的清洗,以及住戶入住的早晚等問題,不足為奇,稍加注意,即可解決。實際上這些問題在新的供暖季節的熱計量試驗中已經解決。而實驗中發現的其他問題,如私改暖氣, 行為節能,修正系數等問題,則有賴于相關的政策支持才能得到圓滿解決。
在中國實行供暖按表計量收費制度已在建設部《建筑節能“九五”計劃和2010年規劃》中確定下來,現在需要做的就是通過試點項目發現問題,提出問題,解決問題,拿出一套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根據我們在長春進行的分戶水平循環管熱網系統中的一戶一表試驗,以及凱立花園單管順流熱網系統中的熱分配表試驗的經驗,要想成功地完成供暖按表計量收費的改革,無論是采用一戶一表的計量形式,還是采用熱分配表的形式,以下幾個問題都須研究解決。
1.供暖成本問題。
供曖按表計量的基本方法是,首先將總的供熱成本根據每個樓的總熱表的讀數,分攤到各個樓,然后再根據各戶的熱量表或熱分配表把各樓的供熱成本分攤到各戶。歐洲國家實行供暖按表計量已有幾十年的歷史,有一套比較完善的法律環境和組織制度,供熱成本的透明度很高,住戶參與監督的意識較強,這就確保了供熱公司提交的用以計算供暖價格的供熱成本是真實可信的,不含水份。而中國的情況則不同,由于沒有一個規范的類似于供熱成本細則的東西,供熱部門不知道哪些成本應該包括進去,哪些不應該包括進成本。這樣一來,住戶對取暖費按表計算的科學性會提出疑問,如果不能給他們一個滿意的解釋,中國老百姓很難對已在歐洲成功地運用了幾十年的供暖按表計量方法舉雙手贊成。因此,迫切需要有關部門抓緊制訂一系列的法規、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以為供暖按表計量提供一個規范的、良好的宏觀環境;
2.分戶熱分攤中的住房面積比重問題。
分戶熱費的分攤是由兩部分構成的,一是住戶的實際消費,即熱分配表修正后的讀數,這部分費用是浮動的,取決于住戶的消費行為;二是固定費用,取決于住戶的住房面積。把面積作為熱費分攤的構成之一的原因是,一是由于住宅樓的公共建筑部分能耗理應由住戶分攤;二是由于已供熱的樓房內的不用熱的住戶也能通過墻壁從隔壁用熱住戶得到一些熱量,其數量與居住面積成正比;三是為了避免只有少數用戶用熱的尷尬局面出現,這種局面會造成少數用戶需支付比平常年高出數倍取暖費的現象;四是供熱站已有固定投資,這部分固定投資無論住戶用不用熱,都應在若干年內收回。這類似于電話費的固定費用。目前歐洲許多國家這兩個構成的比重為70%的實際消費對30%的面積因素。實際耗熱所占比重越高,就越能鼓勵用戶節約用熱,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對許多歐洲國家來說,70%這一比重也是逐步達到的,因為住戶有個消費心理逐步成熟的過程。我個人認為目前中國不應照搬歐洲的這一比重,而應在積累經驗和多方面的條件趨于成熟的基礎上,逐步提高這一比重。因為在起步階段,許多情況和新問題等待著我們去解決,如我們的建筑結構與歐洲不同,供熱系統存在較大的熱力失調、住戶還未形成良好的用熱習慣(如不開窗、少開門、不裝暖氣罩等等)。在這種情況下去套用歐洲70%的比重,最終的結果必然是住戶取暖費的巨大差別。出現這種巨大的差別后,由于住戶消費心理不成熟(現在連供熱是商品都未深入人心)、取暖費的改革尚未完成、相應配套的熱計量的政策法規(尤其是熱計量取暖費的定價政策)尚未出臺,必然會出現取暖費帳單難以操作的局面。固定費用比重到底應為多少合適?各國并無統一的規定,是在30%-50%之間自由選擇。我們進行凱立花園的熱計量中,首先采用的是30%的固定費用比重,結果發現取暖費高低差別很大,中國人難以接受這個現實。后來提高這個比重后,取暖費差別隨之縮小。外界因此謠傳有數個計算結果,并由此懷疑其計算的準確性,這完全是由于不了解情況而引起的誤解。在凱立花園,我們抱著一種對凱立花園試驗項目認真負責的態度,傾聽客戶的意見,千方百計地滿足客戶的要求,努力尋找一個適合中國國情的熱計量模式,是一種合作精神的體現。值得特別指出的是,實行一戶一表,也同樣存在熱費分攤中的住房面積比重的選擇問題,在向住戶按表收費對這個問題同樣繞不過去,因此需要有關部門在制訂有關的政策和管理辦法時對此問題要有個說法。
3.暖氣價格要不要浮動的問題。
供暖按表計量收費制度起源于本世紀20年代的歐洲,發展和完善于市場和法制環境中,其核心思想是公平分攤,即供熱成本應公平地分攤到用戶身上。因而歐洲各國每年所謂的“熱價”都是浮動的,有的國家規定一個最高限價,有的國家不規定。熱價浮動的原因有2個:一是供熱成本(尤其是燃料成本)是隨市場波動的;二是每年消耗熱量的不同,因而用總熱量除以供熱成本得出的“熱價”(實際上應稱之為“熱費分攤價”)自然每年都不一樣。這種熱價的計算有其合理性。但是,中國人已經習慣了產生于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固定價格概念,對歐洲這種計算方式還一時難以接受,總想算出一個固定的熱價來,其結果必然是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即兼顧到中國人的固定價格觀念,但兼顧不到公平分攤和供熱公司的虧損問題,因為一旦供熱成本上升,熱力公司要背上虧損包袱,而一旦供熱成本下降了,則用戶又享受不到這些利益,仍要照樣“多交費”。
4.熱費要不要封頂的問題。
歐洲國家不存在熱費封頂問題,只要計量和分攤不存在爭議,個別用戶的熱費哪怕是天文數字,該用戶也必須支付,這叫自作自受。這里值得指出的是,熱價最高限價和熱費封頂是兩個概念。歐洲有些國家有熱價最高限價的政策,但還沒有一個國家實行熱費封頂的政策。實行熱費封頂,就相當于對電話費實行封頂,顯示是不合理的,因為在按表計暖的條件下,用熱的多少完全取決于用戶的需要。但是,熱是福利而不是產品的觀念還未徹底打破,如果對突破按平方米計算的總熱費不封頂的話,實際上難以操作,因為物價局還沒有相應的政策出臺。
5.熱計量修正問題。
為公平分攤熱費,有個熱計量讀數修正的問題,這是與水、電、氣費計算最大的不同點。
5.1.建筑圍護結構傳熱系數與修正系數問題。
每棟樓的邊角和頂層單元受建筑圍護結構的影響,在采暖系統不可調的情況下,其實際室溫普遍低于中心單元的室溫。采暖系統變成可調后,這些單元要想得到與中央單元的同樣室溫,必須要多消耗一些暖氣。對這部分多消耗的暖氣怎么對待?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有不同的做法。有的地方認為,邊角和頂層住戶多用了暖氣,理應多花錢,因為購房時其單位的位置是由住戶自己選擇的,把這部分錢分攤到中心單元的住戶身上是不公平的。凱立花園去年的熱計量未將邊角和頂層住戶多消耗的暖氣分攤到其他住戶身上,故而出現需補交取暖費的住戶大多為這類住戶的現象。有的地方則認為,福利房的分配導致大多數住戶不能隨意挑選單元位置,在這種情況下,讓邊角和頂層住戶獨自承擔這部分需多支出的取暖費不公平。由此可見,在這個問題上,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沒有一個統一的做法。如果這部分開支需全體住戶分攤的話,對邊角和高層的住戶的熱帳單就要乘上一個修正系數,這個修正系數的大小取決于建筑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的大小及風向。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實行一戶一表,也同樣會遇到邊角和頂層住戶取暖費調整的問題,因而,供熱管理部門在制訂有關的熱計量管理方法時,要考慮這個問題。
5.2.水平總管修正系數問題 對于單管順流系統,穿越各戶的立管的長度和大小基本相同,因而沒必要對這些立管的散熱量進行計量。但有些樓層的室內有水平總管穿越,這些住戶無疑會從這些水平總管得到一部分熱,因而對這些住戶的熱費應不應該進行修正?這個問題與位置修正系數類似,各國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5.3.采暖期結束后,對那些由于種種原因而不能進屋讀表的住戶的熱消費,是否照搬歐洲的作法按平均數進行分攤。因為不能排除少數住戶在采暖期敞開用熱,過后故意使工作人員無法進屋讀表。
6.暖氣罩的問題。
從凱立花園觀察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在9-10號還遷樓中,只有極少數的住戶裝了暖氣罩,而在1-8號商品樓中,大部分住戶裝了暖氣罩。這說明在中國裝暖氣罩是以有錢人為主的,窮人認為暖氣罩只是裝飾品而非必需品,沒有必要在這上面花錢。根據有關分析資料,裝暖氣罩以后,有8-30%以上的熱散發不出來,因而加暖氣罩住戶將多消費暖氣,因而其取暖費就高,這是不爭的事實,凱立花園9-10號還遷樓100%的住戶都節省了取暖費,這就是證明。加暖氣罩的住戶的取暖氣費若超過了按平米計算的預交費應不應讓他們補交?我認為政府應該借鑒歐洲國家的經驗,本著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則,制訂法規禁止加裝暖氣罩,從法律上鏟除這種浪費能源的不良現象。如果一步達不到也要逐步作到,否則多用熱多交費的口號就會變成一習空話,影響供暖按表計量的實施。東歐國家在實行供暖按表計量的初期也遇到了這個問題。裝暖氣罩的現象比較普遍,后來通過運用法律武器將這一浪費能源的不良現象消除。目前在東歐,尤其是波蘭,裝暖氣罩的情況已不多見。值得指出的是,實行計暖一戶一表,裝暖氣罩的住戶需補交費的情況照樣存在。
7.熱計量中的住戶、供熱公司、熱計量公司三者的利益分配問題。
引進熱計量后,打破了長期以來的用熱大鍋飯的局面,住戶節約了用熱,這是國家、住戶、供熱公司、熱計量公司共同努力的結果,如國家制定有關熱計量的標準和政策法規、住戶調節了用熱、供熱公司在供熱系統由不可調變成可調的改造中投了資,熱計量公司投入了技術、資金和人力,因而這幾方應該理所當然地分享住戶節約用熱后的利益,以調動在熱計量中缺一不可的這幾方的積極性。國家受益的方式是間接的,如節約了寶貴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減少了環境污染、從熱計量公司收了稅等等。而住戶、供熱公司、熱計量公司則應從中直接受益,使投入的資金和人力能得到合理的回報,這樣才能使得利國利民的熱計量得以在中國成功地推廣。熱計量公司的回報是由市場來決定的。前面已經說過,熱計量市場是競爭性質的。在歐洲,從事熱計量業務的公司大的有3-4家,小的有幾十家。中國未來的熱計量市場也大致會出現這種格局,這是由這種業務的性質所決定的。既然是競爭性市場,那么熱計量公司的回報乃至生存就應由市場來決定,政府的作用是制定有關政策和法規,當好裁判員,維護好競爭秩序。供熱公司的利益可以通過供熱成本的回收得到體現。這同樣需要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一是要制訂一些法規,使供熱公司必要時運用法律的強制手段收回取暖費,二是制訂供熱成本標準細則,一來增加供熱成本的透明度,使供熱公司知道哪些成本應包括進去,哪些成本不應該算,二來促使供熱公司不斷地改進管理降低成本。住戶的利益更需要政府制訂相應的政策加以保障,即節約的取暖費大部分應返還給住戶。如果住戶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則熱計量很難推廣。因為節約用熱是通過調動住戶的積極性去調節用熱來實現的。
8.法規的制定問題。
要制訂相應的政策法規,確保熱計量公司“算帳先生”的中立地位使得熱計量公司在進行熱計量計算時不受到供熱公司和住戶的干擾,以確保熱計量的公平公正,不偏向任何一方。
9.節能鼓勵問題。
應該考慮借鑒前東歐國家的經驗,在熱計量推廣的初期階段,對采用熱計量的住宅小區或用戶應實行補貼政策,即國家給這些單位熱計量投資30-50%的補貼。
1.熱計量供暖系統。
1.1.凱立花園位于天津南開區萬德莊大街,建筑總面積為5.9萬米2。共有10棟樓,其中商品房8棟(3棟帶有底層商店),還遷樓2棟,全部是磚混結構,總計43個門,551戶。
1.2.熱系統情況。
1.2.1.熱源為萬德莊集中供熱鍋爐房,規模為4×14MW,設計供回水溫度:130℃-70℃。通過換熱站向凱立花園供熱,供回水溫度為85℃/65℃;
1.2.2.外網為異程枝狀管網,每棟樓裝有一個熱能表以計量每棟樓的總的熱耗量(共計10個熱能表);每個門的熱力入口裝有流量調節閥;
1.2.3.內網為單管順流加旁通管(同程式),一個門為一個內網系統。每個散熱器的入口裝有RTD-G20或RTC4400溫控閥,每個散熱器上裝有若培卡徹公司的蒸發式熱分配表,散熱器類型為四柱760。
2.熱計量節能效果。
2.1.為檢查熱計量在中國單管順流系統的可靠性及節能效果,南開區供熱辦選定凱立花園2號樓進行了實驗,下面是有關試驗的一些情況:
2.1.1. 2號樓南北朝向,共4門,房型一致,即一層為商店,2-4層為偏單,5-6層為躍層。
2.1.2.僅在1門和2門的6個實驗單元的恒溫閥上安裝傳感器,進行有調節的試驗。具體的試驗方法為:
.正常班組(模擬白天家中無人),早關晚開,為1門402,2門501-601;
.常供20℃組(模擬老年之家),為1門302,2門402;
.常供16℃組(模擬青年之家),為1門501-601,2門202;
2.1.3.實驗期間為2月16日~3月25日共計37天。
3.熱計量試驗結果的初步分析
3.1.節能效果。根據南開供熱辦的計算,正常班組年均節能33.6%;常供16℃組平均節能24%;常供20℃組平均節能10.66%。這些比重與國際上的經驗數據相吻合。由此可見,按表計暖在中國也能實現較大比重的節能,這一結論與中國其他地方所作的類似試點項目的結論完全一致。供暖節能不僅意味著為國家節約了寶貴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使國家能更長久地保持強大的綜合國力,而且也意味著減少環境污染,符合中央提出的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戰略的要求,業在當代,功在千秋。
3.2.按表計暖后,取暖費水平的統計分布特征。我們對2號樓、4號樓、5號樓、8號樓作了一個統計分析。當住房面積與實際消耗在費用分攤中的比例為60%對40%時,計算出這些樓的每平米供暖費的平均水平,然后按每平米實際供暖費的高低把這些樓的各家各戶排列起來。通過排列,我們有兩個重要發展,第一,超過每平米供暖費平均水平的戶數的比重分別為:2號樓為8/32=25%、4號樓為10/50=20%、5號樓為16/53=30%、8號樓為16/48=33%。根據我們在世界各國的經驗,這個結果雖說偏高,但仍在正常范圍之列,與其他國家按表計暖后的每戶平均供暖費的分布特征有相似之處。第二,從統計分析來看,極少數凱立花園邊角和頂層住戶的實際供暖費在平均水平以下,而超過平均水平的幾乎全部是邊角和頂層住戶。
3.3.取暖費節約效果。
3.3.1. 9號和10號兩個還遷樓125戶居民全部節約了取暖費;
3.3.2.實驗分成6個對比小組,即有調節的1、2門的試驗單元與無調節的相對應的3、4門的樓層、房型和面積均一致的單元進行對比。實驗對比分析的內容為平均每平米蒸發的刻度數及整個采暖期間的取暖費比較面積計算的取暖費是節約了還是超支了。實驗結果表明,第1、2、4組的結果一眼看上去就是正常的,即有調節控制的比無調節控制的節省了取暖費。第3、5、6組的結果與上面幾組的正好相反,其原因是:試驗中裝修工人隨意調節溫控閥;有調節的單元有兩側外墻,增加了許多熱耗;有調節的單元的立管溫度較高,等等。
4.試驗中發現的問題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試驗結果基本是正常的。但是,由于這是首次在中國進行大規模的熱計量實際運用的試驗,難免由于經驗不足以及中外方相互配合的磨合等問題,而出現一些新的問題及不足之處,這里面的有些問題還帶有濃厚的中國特色。再加上實際的實驗天數只有37天(2月16日-3月25日),出現這些問題及不足就更不足以為奇。況且,凱立花園試點項目與國內其他地方的類似項目的重要區別在于,其主要目標是要找到一個在中國切實可行的熱計量收費的方案,而其他試點項目僅僅是驗證一下熱計量的節能效果而已。因此,它的任務要艱巨得多,工作要復雜得多。這里大家談得比較多的一個問題就是需補交費的住戶比重偏高問題。這除了以上談到的頂層和邊角住戶的位置修正系數及其他問題以外,還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4.1.行為節能問題。眾所周知,按表計暖是通過發揮住戶的主觀能動性去實現節能的。要使住戶做到行為節能,這里有2個前提條件。一是可能性,即散熱器是可調的。二是必要性,即住戶是用自己的錢支付取暖費。從第一個前提條件來看,首先在上個取暖季節中,凱立花園的大部分住戶未入住。到3月25日抄表時,1-8號樓的入住率為50%左右,而9-10兩個還遷樓為80%左右。住戶入住率調節比率就低。其次,551戶住戶中,只有2號樓用來作實驗的6戶是可進行恒溫自動調節的,其余545戶的溫控閥由于沒有傳感器,僅能進行人工調節。而人工溫度調節不能有效利用陽光、照明、烹調、人身等散發出的熱量,因而使節能效果大打折扣。經驗數據顯示,恒溫自動調節能節約20-30%,而人工調節的節能效果不到10%。在這種情況下,取暖費節約的幅度就極為有限,需要補交費的住戶比重高的現象就不足為奇。從第二個前提條件來看,凱立花園有相當一部分住戶需自己出取暖費。但是,由于供熱是福利而不是商品的觀念在人們腦海中根深蒂固,再加上取暖費暗補變明補的改革尚未完成,住戶對供熱部門實行的多用熱多交費的政策仍抱懷疑態度,總帶有供熱部門不會動真格的僥幸心理。因而,只有在取暖費改革徹底完成,各項相應的供熱收費配套改革措施已出臺,供熱是商品而不是福利的觀念深入入心以后,行為節能的作用才能徹底地發揮出來,屆時住戶才會盡自己的最大努力去拆掉暖氣罩,按需用熱,少開或不開窗戶。此外,供暖價格過低,偏離價值規律,這一方面造成在許多地方不能涵蓋供熱成本,另一方面也是造成不能極大地調動住戶按需用熱和節能的積極性的原因之一。特別值得指出的是,在1-8號商品樓中,80%以上的住戶加裝了暖氣罩,而在9-10兩個還遷樓中,基本上沒有裝暖氣罩的。加暖氣罩的單元在暖氣罩內裝上恒溫閥后,恒溫閥由于感覺得熱,因而常處于關閉狀態,導致室溫低。這種狀況本來可以通過在恒溫閥上加裝一個遠傳感器的方式來解決,但是住戶又不愿投資進行改裝,最后只能拆下恒溫閥,恢復到無調節狀態,這等于敞開供熱,取暖費自然要比不裝暖氣罩的交得多。
4.2.供熱系統及溫控閥的問題。用于凱立花園的溫控閥的各溫度檔的溫度標準是:*、Ⅰ、Ⅱ、Ⅲ,4、5的溫度應分別對應6℃、14℃、17℃、20℃、23℃、26℃。但從實驗記錄中不難發現,許多情況下誤差都在正3℃以上,客觀上影響了調節效果。閥的誤差不一定是閥本身的質量問題,而極有可能是系統中的鐵沙子造成的。
二、在中國實行供暖按表計量收費需解決的幾個政策性問題
發現問題,總結經驗,是試驗目的之一。通過試驗,發現了一些實際問題,這些問題概括起來分為兩類,一類是計量問題,一類是熱費分攤政策問題。
從以上試驗中發現的問題分析來看,在一個新建小區首次進行的熱計量試驗中,出現諸如溫度的人工調節變自動調節,熱能表讀數的可比性、熱分配表的安裝和讀表誤差、供熱系統的水力和熱力失衡、供暖系統的清洗,以及住戶入住的早晚等問題,不足為奇,稍加注意,即可解決。實際上這些問題在新的供暖季節的熱計量試驗中已經解決。而實驗中發現的其他問題,如私改暖氣, 行為節能,修正系數等問題,則有賴于相關的政策支持才能得到圓滿解決。
在中國實行供暖按表計量收費制度已在建設部《建筑節能“九五”計劃和2010年規劃》中確定下來,現在需要做的就是通過試點項目發現問題,提出問題,解決問題,拿出一套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根據我們在長春進行的分戶水平循環管熱網系統中的一戶一表試驗,以及凱立花園單管順流熱網系統中的熱分配表試驗的經驗,要想成功地完成供暖按表計量收費的改革,無論是采用一戶一表的計量形式,還是采用熱分配表的形式,以下幾個問題都須研究解決。
1.供暖成本問題。
供曖按表計量的基本方法是,首先將總的供熱成本根據每個樓的總熱表的讀數,分攤到各個樓,然后再根據各戶的熱量表或熱分配表把各樓的供熱成本分攤到各戶。歐洲國家實行供暖按表計量已有幾十年的歷史,有一套比較完善的法律環境和組織制度,供熱成本的透明度很高,住戶參與監督的意識較強,這就確保了供熱公司提交的用以計算供暖價格的供熱成本是真實可信的,不含水份。而中國的情況則不同,由于沒有一個規范的類似于供熱成本細則的東西,供熱部門不知道哪些成本應該包括進去,哪些不應該包括進成本。這樣一來,住戶對取暖費按表計算的科學性會提出疑問,如果不能給他們一個滿意的解釋,中國老百姓很難對已在歐洲成功地運用了幾十年的供暖按表計量方法舉雙手贊成。因此,迫切需要有關部門抓緊制訂一系列的法規、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以為供暖按表計量提供一個規范的、良好的宏觀環境;
2.分戶熱分攤中的住房面積比重問題。
分戶熱費的分攤是由兩部分構成的,一是住戶的實際消費,即熱分配表修正后的讀數,這部分費用是浮動的,取決于住戶的消費行為;二是固定費用,取決于住戶的住房面積。把面積作為熱費分攤的構成之一的原因是,一是由于住宅樓的公共建筑部分能耗理應由住戶分攤;二是由于已供熱的樓房內的不用熱的住戶也能通過墻壁從隔壁用熱住戶得到一些熱量,其數量與居住面積成正比;三是為了避免只有少數用戶用熱的尷尬局面出現,這種局面會造成少數用戶需支付比平常年高出數倍取暖費的現象;四是供熱站已有固定投資,這部分固定投資無論住戶用不用熱,都應在若干年內收回。這類似于電話費的固定費用。目前歐洲許多國家這兩個構成的比重為70%的實際消費對30%的面積因素。實際耗熱所占比重越高,就越能鼓勵用戶節約用熱,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對許多歐洲國家來說,70%這一比重也是逐步達到的,因為住戶有個消費心理逐步成熟的過程。我個人認為目前中國不應照搬歐洲的這一比重,而應在積累經驗和多方面的條件趨于成熟的基礎上,逐步提高這一比重。因為在起步階段,許多情況和新問題等待著我們去解決,如我們的建筑結構與歐洲不同,供熱系統存在較大的熱力失調、住戶還未形成良好的用熱習慣(如不開窗、少開門、不裝暖氣罩等等)。在這種情況下去套用歐洲70%的比重,最終的結果必然是住戶取暖費的巨大差別。出現這種巨大的差別后,由于住戶消費心理不成熟(現在連供熱是商品都未深入人心)、取暖費的改革尚未完成、相應配套的熱計量的政策法規(尤其是熱計量取暖費的定價政策)尚未出臺,必然會出現取暖費帳單難以操作的局面。固定費用比重到底應為多少合適?各國并無統一的規定,是在30%-50%之間自由選擇。我們進行凱立花園的熱計量中,首先采用的是30%的固定費用比重,結果發現取暖費高低差別很大,中國人難以接受這個現實。后來提高這個比重后,取暖費差別隨之縮小。外界因此謠傳有數個計算結果,并由此懷疑其計算的準確性,這完全是由于不了解情況而引起的誤解。在凱立花園,我們抱著一種對凱立花園試驗項目認真負責的態度,傾聽客戶的意見,千方百計地滿足客戶的要求,努力尋找一個適合中國國情的熱計量模式,是一種合作精神的體現。值得特別指出的是,實行一戶一表,也同樣存在熱費分攤中的住房面積比重的選擇問題,在向住戶按表收費對這個問題同樣繞不過去,因此需要有關部門在制訂有關的政策和管理辦法時對此問題要有個說法。
3.暖氣價格要不要浮動的問題。
供暖按表計量收費制度起源于本世紀20年代的歐洲,發展和完善于市場和法制環境中,其核心思想是公平分攤,即供熱成本應公平地分攤到用戶身上。因而歐洲各國每年所謂的“熱價”都是浮動的,有的國家規定一個最高限價,有的國家不規定。熱價浮動的原因有2個:一是供熱成本(尤其是燃料成本)是隨市場波動的;二是每年消耗熱量的不同,因而用總熱量除以供熱成本得出的“熱價”(實際上應稱之為“熱費分攤價”)自然每年都不一樣。這種熱價的計算有其合理性。但是,中國人已經習慣了產生于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固定價格概念,對歐洲這種計算方式還一時難以接受,總想算出一個固定的熱價來,其結果必然是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即兼顧到中國人的固定價格觀念,但兼顧不到公平分攤和供熱公司的虧損問題,因為一旦供熱成本上升,熱力公司要背上虧損包袱,而一旦供熱成本下降了,則用戶又享受不到這些利益,仍要照樣“多交費”。
4.熱費要不要封頂的問題。
歐洲國家不存在熱費封頂問題,只要計量和分攤不存在爭議,個別用戶的熱費哪怕是天文數字,該用戶也必須支付,這叫自作自受。這里值得指出的是,熱價最高限價和熱費封頂是兩個概念。歐洲有些國家有熱價最高限價的政策,但還沒有一個國家實行熱費封頂的政策。實行熱費封頂,就相當于對電話費實行封頂,顯示是不合理的,因為在按表計暖的條件下,用熱的多少完全取決于用戶的需要。但是,熱是福利而不是產品的觀念還未徹底打破,如果對突破按平方米計算的總熱費不封頂的話,實際上難以操作,因為物價局還沒有相應的政策出臺。
5.熱計量修正問題。
為公平分攤熱費,有個熱計量讀數修正的問題,這是與水、電、氣費計算最大的不同點。
5.1.建筑圍護結構傳熱系數與修正系數問題。
每棟樓的邊角和頂層單元受建筑圍護結構的影響,在采暖系統不可調的情況下,其實際室溫普遍低于中心單元的室溫。采暖系統變成可調后,這些單元要想得到與中央單元的同樣室溫,必須要多消耗一些暖氣。對這部分多消耗的暖氣怎么對待?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有不同的做法。有的地方認為,邊角和頂層住戶多用了暖氣,理應多花錢,因為購房時其單位的位置是由住戶自己選擇的,把這部分錢分攤到中心單元的住戶身上是不公平的。凱立花園去年的熱計量未將邊角和頂層住戶多消耗的暖氣分攤到其他住戶身上,故而出現需補交取暖費的住戶大多為這類住戶的現象。有的地方則認為,福利房的分配導致大多數住戶不能隨意挑選單元位置,在這種情況下,讓邊角和頂層住戶獨自承擔這部分需多支出的取暖費不公平。由此可見,在這個問題上,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沒有一個統一的做法。如果這部分開支需全體住戶分攤的話,對邊角和高層的住戶的熱帳單就要乘上一個修正系數,這個修正系數的大小取決于建筑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的大小及風向。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實行一戶一表,也同樣會遇到邊角和頂層住戶取暖費調整的問題,因而,供熱管理部門在制訂有關的熱計量管理方法時,要考慮這個問題。
5.2.水平總管修正系數問題 對于單管順流系統,穿越各戶的立管的長度和大小基本相同,因而沒必要對這些立管的散熱量進行計量。但有些樓層的室內有水平總管穿越,這些住戶無疑會從這些水平總管得到一部分熱,因而對這些住戶的熱費應不應該進行修正?這個問題與位置修正系數類似,各國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5.3.采暖期結束后,對那些由于種種原因而不能進屋讀表的住戶的熱消費,是否照搬歐洲的作法按平均數進行分攤。因為不能排除少數住戶在采暖期敞開用熱,過后故意使工作人員無法進屋讀表。
6.暖氣罩的問題。
從凱立花園觀察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在9-10號還遷樓中,只有極少數的住戶裝了暖氣罩,而在1-8號商品樓中,大部分住戶裝了暖氣罩。這說明在中國裝暖氣罩是以有錢人為主的,窮人認為暖氣罩只是裝飾品而非必需品,沒有必要在這上面花錢。根據有關分析資料,裝暖氣罩以后,有8-30%以上的熱散發不出來,因而加暖氣罩住戶將多消費暖氣,因而其取暖費就高,這是不爭的事實,凱立花園9-10號還遷樓100%的住戶都節省了取暖費,這就是證明。加暖氣罩的住戶的取暖氣費若超過了按平米計算的預交費應不應讓他們補交?我認為政府應該借鑒歐洲國家的經驗,本著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則,制訂法規禁止加裝暖氣罩,從法律上鏟除這種浪費能源的不良現象。如果一步達不到也要逐步作到,否則多用熱多交費的口號就會變成一習空話,影響供暖按表計量的實施。東歐國家在實行供暖按表計量的初期也遇到了這個問題。裝暖氣罩的現象比較普遍,后來通過運用法律武器將這一浪費能源的不良現象消除。目前在東歐,尤其是波蘭,裝暖氣罩的情況已不多見。值得指出的是,實行計暖一戶一表,裝暖氣罩的住戶需補交費的情況照樣存在。
7.熱計量中的住戶、供熱公司、熱計量公司三者的利益分配問題。
引進熱計量后,打破了長期以來的用熱大鍋飯的局面,住戶節約了用熱,這是國家、住戶、供熱公司、熱計量公司共同努力的結果,如國家制定有關熱計量的標準和政策法規、住戶調節了用熱、供熱公司在供熱系統由不可調變成可調的改造中投了資,熱計量公司投入了技術、資金和人力,因而這幾方應該理所當然地分享住戶節約用熱后的利益,以調動在熱計量中缺一不可的這幾方的積極性。國家受益的方式是間接的,如節約了寶貴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減少了環境污染、從熱計量公司收了稅等等。而住戶、供熱公司、熱計量公司則應從中直接受益,使投入的資金和人力能得到合理的回報,這樣才能使得利國利民的熱計量得以在中國成功地推廣。熱計量公司的回報是由市場來決定的。前面已經說過,熱計量市場是競爭性質的。在歐洲,從事熱計量業務的公司大的有3-4家,小的有幾十家。中國未來的熱計量市場也大致會出現這種格局,這是由這種業務的性質所決定的。既然是競爭性市場,那么熱計量公司的回報乃至生存就應由市場來決定,政府的作用是制定有關政策和法規,當好裁判員,維護好競爭秩序。供熱公司的利益可以通過供熱成本的回收得到體現。這同樣需要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一是要制訂一些法規,使供熱公司必要時運用法律的強制手段收回取暖費,二是制訂供熱成本標準細則,一來增加供熱成本的透明度,使供熱公司知道哪些成本應包括進去,哪些成本不應該算,二來促使供熱公司不斷地改進管理降低成本。住戶的利益更需要政府制訂相應的政策加以保障,即節約的取暖費大部分應返還給住戶。如果住戶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則熱計量很難推廣。因為節約用熱是通過調動住戶的積極性去調節用熱來實現的。
8.法規的制定問題。
要制訂相應的政策法規,確保熱計量公司“算帳先生”的中立地位使得熱計量公司在進行熱計量計算時不受到供熱公司和住戶的干擾,以確保熱計量的公平公正,不偏向任何一方。
9.節能鼓勵問題。
應該考慮借鑒前東歐國家的經驗,在熱計量推廣的初期階段,對采用熱計量的住宅小區或用戶應實行補貼政策,即國家給這些單位熱計量投資30-50%的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