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在“十一五”規劃中提出到201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要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而對于約占全國總能耗30%的建筑能耗而言,建筑節能工作對全國降低能耗,實現黨中央提出的節能目標,保障中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為實現“十一五”規劃提出的目標,“十一五”期間全國城鎮建筑節能率將達到50%,其中,各特大城市和部分大城市節能率將達到65%。因此,中國必須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建筑節能刻不容緩,建筑節能開始成為中國節能的重點。
在我國推進建筑節能過程中,尤其是供熱節能,筆者認為應處理好下述相關問題。
新建與既有建筑節能重點有所不同
據建設部科技司分析,到2020年底全國新增的300億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中,城市新增130億平方米,如果這些建筑全部在現有基礎上實現50%的節能,則每年大約可節省1.6億噸標準煤。但是,根據2005年建設部建筑節能檢查發現新建建筑執行節能標準的比例較低,建筑設計這一塊把關不嚴,業主篡改原來設計標準的現象較為普遍,設計圖和施工圖不一樣,陰陽圖紙并不少見。在竣工驗收階段,把節能列為驗收標準的很少。同時施工竣工驗收環節監管不嚴格。建筑節能的驗收監管環節疏漏面很大。實際情況表明,建筑節能還沒有真正深入人心,沒有深入到設計、施工、驗收、監管等各環節和具體操作人員的管理內容中。因此,在當前建筑節能的首要工作是一定要把新建建筑抓好,嚴格執行節能標準,從設計、施工、監理到驗收、備案,形成閉合的監管機制,一定不能使“新建建筑”在建成之日起便變為不節能的“既有建筑”。為此,應要使行政和市場“兩手”都變硬。強制性行政監管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基礎,必須依靠國家用強制性的行政措施、強制性的技術規范和強制性的紀律來推行建筑節能,僅靠用市場之手是無法成功地推行建筑節能。
在全國400多億平方米的既有建筑中,99%是高能耗建筑,城市建筑總面積約為138億平方米左右,普遍存在著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和氣密性差、供熱空調系統效率低下等問題,節能潛力巨大。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是一種以外部經濟特征為主的需求,目前尚未形成建筑節能的市場機制,特別是缺乏財政稅收等經濟激勵政策,對各利益主體的行為難以規范和約束。目前單純依靠用戶和企業的自發行為,以及建筑節能標準的強制推行,對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尚可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基本沒有太大作用。因此對于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目前主要的工作是應有明確的規定和政策,不僅要有強制性的行政措施和技術規范,更應有建筑節能的實質性經濟激勵政策和必要的資金支持。
總之,對新建建筑節能和既能建筑的節能改造,工作中要有所側重。要通過嚴格的行政管理和技術規范來推行新建建筑節能,通過制定出臺經濟激勵政策支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這樣才能全面推進建筑節能工作。
“暗補”變“明補”是熱改先決條件
國家八部委關于《關于進一步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出,停止由房屋產權單位或職工所在單位統包的福利用熱制度,改為由居民采暖用戶直接向供熱企業交納采暖費,實行用熱商品化。同時,實行將采暖費補貼由“暗補”變“明補”。
前階段有一些地方進行了供熱改革的探索,在還沒有解決“暗補”變“明補”、用熱商品化的情況下,進行了大面積的供熱采暖系統改造。
其出發點是為了急迫解決供熱企業的收費難問題,而不是從建筑節能角度出發,結果造成系統改造了但沒有取得節能的效果;同時這種改造和用熱戶的熱費多少沒有任何關系,用戶也沒有積極性。
因此,在供熱體制改革中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應把“暗補”變“明補”放在首要地位,其它的工作應服從這一工作。應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熱費補貼政策,積極做好熱費補貼改革。建設部仇保興副部長2005年12月提出要用兩年時間完成熱費補貼改革,完成“暗補”變“明補”。雖然“暗補”變“明補”有很多困難,但不應以任何接口延誤,否則整個供熱體制的改革都要受到影響。
總之,“暗補”變“明補”是核心工作,只有這一工作做好了,供熱改革的其它工作才能顯現出其作用。
供熱系統節能與用戶末端節能
集中供熱具有較好的能源利用效率和良好的環境效益,是我國城鎮供熱的主要方式。但是由于各種原因,目前集中供熱的熱效率還不高,有許多地方需要改進,而這些改進相對于既有建筑的熱用戶來說改造投資小,改造簡單,見效快,在技術改造中應首先采用。目前主要問題體現在:
1、水力失調嚴重,造成冷熱不均、近熱遠冷。由于大多數熱網沒有進行很好的水力平衡,或者沒有水力調節設備無法進行水力調節,從而造成供給用戶的流量與所需流量有很大差異。而我國熱用戶室內采暖系統大多采用單管供暖系統,且無有效的調控設備,造成熱力工況失調嚴重,各用戶冷熱不均。一些用戶的室溫達不到設計標準要求,甚至熱用戶自己還要再輔助加熱;而另一部分用戶則室溫過高,要開窗通風,導致熱量浪費。這種“不均勻”熱損失,實測和統計資料表明,集中供暖系統的熱力失調和水力失調,不僅嚴重影響供暖效果,在部分用戶達不到供暖溫度的同時,另一部分用戶則發生過量供熱,造成的能源浪費可占總供熱量的約20%。
2、鍋爐運行效率低,熱源運行調節差。從2001-2002年采暖季對幾處規模不等的熱網的實際測試,鍋爐效率在50-70%。熱效率不高,究其原因,有煤質問題,但同時不可否認也有鍋爐的運行調節問題。其中比較突出的是,許多鍋爐房采取“聽天氣預報燒火”的辦法,雖然取得了一定的節能效果,但離科學運行管理還有較大的差距。例如多數供熱過多、“開窗降溫”的現象并不發生在嚴寒期,而是在室外溫度較高的供熱初、末期,沒有有效地根據室外氣象條件的變化實施總體質調節。因此熱源應采用自動化程度較高、類似“氣候補償器”等自動控制系統,根據室外溫度實時調節熱源的供水溫度,提高熱源的效率。
3、熱網運行方式不合理,能源浪費。由于設計觀念落后,又無合理可靠的調節手段,系統只能以“大流量、小溫差”方式運行,致使系統漏損大,循環泵耗電量高。
總體來說,首先應該抓住熱源的有效控制和熱網水力平衡,這是投資小、見效快的技術措施。在此基礎上,再進行用戶的末端調節。末端調節是在熱源供水溫度進行總體質調節基礎上,為滿足用戶對房間采暖溫度在一定范圍內的自主選擇的需要,它不應該、也不可能替代熱源調節和系統的水力平衡。
熱計量模式為三級計量
供熱計量不僅是用戶的末端熱計量,而應是整個供熱系統的熱計量,它包括熱源級計量(包括熱力站)、熱入口級計量和用戶級計量三級熱計量。
熱源級和熱力站級的熱計量是供熱企業核算供熱成本、制訂熱價的依據,同時也是供熱設施考核指標、促進供熱企業提高效率的手段。因此首先一定要把熱源級的熱計量建立起來。
熱入口級計量是供熱企業與用戶結算熱費的依據。
用戶級熱計量是同一個熱入口級內所有用戶分攤該熱入口級熱費的依據。
這種三級熱計量模式不可能一步到位,需逐步推進實施。應根據具體情況,分區、分片及分點(按熱源、熱力站及熱力點)逐步推行,整體推進,注重實效區。本著“由源到點,由點到戶”的原則,逐步實施計量供熱收費。也就是說,在熱計量設施建設上,首先實現源級和站級兩級熱計量,以便制定合理的統一熱價(單位供熱熱量熱價)和統一的采暖費標準(單位供熱面積采暖費);然后再推進點級(熱入口)的熱計量,最后才實施戶級熱計量。
在源、點級熱計量方式一般采用超聲波熱量表,其計量精度和價格都可以適應熱計量的要求。
在戶級熱計量方式上,應因地制宜,采用適當的方式計量,而不能認為只有戶用熱量表一種計量方式才適用。例如熱分配表等其它熱計量方式,國外實踐已證明這種方式仍然是經濟、有效的計量方式之一。
但值得一提的是,無論哪種計量方式,其根本的出發點是應這種熱計量方式應能促進建筑節能,即該計量方式一定應體現“用熱多、熱計量數值就越大”的這種用熱特性。如果不能體現這種最基本的要求,無論該計量方式多么便宜、多么便于管理也不應該采用。
熱計量與室內采暖系統調節
點級、戶級熱計量可以為收費創造條件,但熱計量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收費,而重要的是為了節能。因為僅有點、戶級熱計量設施,并不能使用戶的采暖節能降低,用戶還必須具有調節手段才能真正實現節能。因此熱計量,尤其是戶級的熱計量,應和用戶的室內采暖調節手段同時實施。否則,如果僅有熱計量而用戶沒有調節手段,則用戶方面無法實現節能。
室內采暖系統調節是否應采用溫控閥,目前還有一些爭論。持否定觀點的人認為,溫控閥造價高,節能效果有限,可以用手動閥代替。筆者認為還是應采用溫控閥,而不應推薦使用手動調節閥。問題在于,手動調節閥無法充分利用自由熱,節能效果明顯降低;同時人們無法知道應如何調節手動閥,只有當人們感覺過熱或過冷時才會去調節,但這是犧牲人們的舒適度為代價的,因此不應提倡。在目前逐漸大量使用溫控閥的大形勢下,溫控閥的造價肯定會進一步下降。
綜上所述,建筑節能與供熱改革牽涉到許多方面,既有行政性的,又有技術性的。無論哪一方面,都應處理好輕重緩急,只有把重點工作抓好,才能有效地推動建筑節能與供熱改革工作的進展。
在我國推進建筑節能過程中,尤其是供熱節能,筆者認為應處理好下述相關問題。
新建與既有建筑節能重點有所不同
據建設部科技司分析,到2020年底全國新增的300億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中,城市新增130億平方米,如果這些建筑全部在現有基礎上實現50%的節能,則每年大約可節省1.6億噸標準煤。但是,根據2005年建設部建筑節能檢查發現新建建筑執行節能標準的比例較低,建筑設計這一塊把關不嚴,業主篡改原來設計標準的現象較為普遍,設計圖和施工圖不一樣,陰陽圖紙并不少見。在竣工驗收階段,把節能列為驗收標準的很少。同時施工竣工驗收環節監管不嚴格。建筑節能的驗收監管環節疏漏面很大。實際情況表明,建筑節能還沒有真正深入人心,沒有深入到設計、施工、驗收、監管等各環節和具體操作人員的管理內容中。因此,在當前建筑節能的首要工作是一定要把新建建筑抓好,嚴格執行節能標準,從設計、施工、監理到驗收、備案,形成閉合的監管機制,一定不能使“新建建筑”在建成之日起便變為不節能的“既有建筑”。為此,應要使行政和市場“兩手”都變硬。強制性行政監管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基礎,必須依靠國家用強制性的行政措施、強制性的技術規范和強制性的紀律來推行建筑節能,僅靠用市場之手是無法成功地推行建筑節能。
在全國400多億平方米的既有建筑中,99%是高能耗建筑,城市建筑總面積約為138億平方米左右,普遍存在著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和氣密性差、供熱空調系統效率低下等問題,節能潛力巨大。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是一種以外部經濟特征為主的需求,目前尚未形成建筑節能的市場機制,特別是缺乏財政稅收等經濟激勵政策,對各利益主體的行為難以規范和約束。目前單純依靠用戶和企業的自發行為,以及建筑節能標準的強制推行,對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尚可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基本沒有太大作用。因此對于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目前主要的工作是應有明確的規定和政策,不僅要有強制性的行政措施和技術規范,更應有建筑節能的實質性經濟激勵政策和必要的資金支持。
總之,對新建建筑節能和既能建筑的節能改造,工作中要有所側重。要通過嚴格的行政管理和技術規范來推行新建建筑節能,通過制定出臺經濟激勵政策支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這樣才能全面推進建筑節能工作。
“暗補”變“明補”是熱改先決條件
國家八部委關于《關于進一步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出,停止由房屋產權單位或職工所在單位統包的福利用熱制度,改為由居民采暖用戶直接向供熱企業交納采暖費,實行用熱商品化。同時,實行將采暖費補貼由“暗補”變“明補”。
前階段有一些地方進行了供熱改革的探索,在還沒有解決“暗補”變“明補”、用熱商品化的情況下,進行了大面積的供熱采暖系統改造。
其出發點是為了急迫解決供熱企業的收費難問題,而不是從建筑節能角度出發,結果造成系統改造了但沒有取得節能的效果;同時這種改造和用熱戶的熱費多少沒有任何關系,用戶也沒有積極性。
因此,在供熱體制改革中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應把“暗補”變“明補”放在首要地位,其它的工作應服從這一工作。應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熱費補貼政策,積極做好熱費補貼改革。建設部仇保興副部長2005年12月提出要用兩年時間完成熱費補貼改革,完成“暗補”變“明補”。雖然“暗補”變“明補”有很多困難,但不應以任何接口延誤,否則整個供熱體制的改革都要受到影響。
總之,“暗補”變“明補”是核心工作,只有這一工作做好了,供熱改革的其它工作才能顯現出其作用。
供熱系統節能與用戶末端節能
集中供熱具有較好的能源利用效率和良好的環境效益,是我國城鎮供熱的主要方式。但是由于各種原因,目前集中供熱的熱效率還不高,有許多地方需要改進,而這些改進相對于既有建筑的熱用戶來說改造投資小,改造簡單,見效快,在技術改造中應首先采用。目前主要問題體現在:
1、水力失調嚴重,造成冷熱不均、近熱遠冷。由于大多數熱網沒有進行很好的水力平衡,或者沒有水力調節設備無法進行水力調節,從而造成供給用戶的流量與所需流量有很大差異。而我國熱用戶室內采暖系統大多采用單管供暖系統,且無有效的調控設備,造成熱力工況失調嚴重,各用戶冷熱不均。一些用戶的室溫達不到設計標準要求,甚至熱用戶自己還要再輔助加熱;而另一部分用戶則室溫過高,要開窗通風,導致熱量浪費。這種“不均勻”熱損失,實測和統計資料表明,集中供暖系統的熱力失調和水力失調,不僅嚴重影響供暖效果,在部分用戶達不到供暖溫度的同時,另一部分用戶則發生過量供熱,造成的能源浪費可占總供熱量的約20%。
2、鍋爐運行效率低,熱源運行調節差。從2001-2002年采暖季對幾處規模不等的熱網的實際測試,鍋爐效率在50-70%。熱效率不高,究其原因,有煤質問題,但同時不可否認也有鍋爐的運行調節問題。其中比較突出的是,許多鍋爐房采取“聽天氣預報燒火”的辦法,雖然取得了一定的節能效果,但離科學運行管理還有較大的差距。例如多數供熱過多、“開窗降溫”的現象并不發生在嚴寒期,而是在室外溫度較高的供熱初、末期,沒有有效地根據室外氣象條件的變化實施總體質調節。因此熱源應采用自動化程度較高、類似“氣候補償器”等自動控制系統,根據室外溫度實時調節熱源的供水溫度,提高熱源的效率。
3、熱網運行方式不合理,能源浪費。由于設計觀念落后,又無合理可靠的調節手段,系統只能以“大流量、小溫差”方式運行,致使系統漏損大,循環泵耗電量高。
總體來說,首先應該抓住熱源的有效控制和熱網水力平衡,這是投資小、見效快的技術措施。在此基礎上,再進行用戶的末端調節。末端調節是在熱源供水溫度進行總體質調節基礎上,為滿足用戶對房間采暖溫度在一定范圍內的自主選擇的需要,它不應該、也不可能替代熱源調節和系統的水力平衡。
熱計量模式為三級計量
供熱計量不僅是用戶的末端熱計量,而應是整個供熱系統的熱計量,它包括熱源級計量(包括熱力站)、熱入口級計量和用戶級計量三級熱計量。
熱源級和熱力站級的熱計量是供熱企業核算供熱成本、制訂熱價的依據,同時也是供熱設施考核指標、促進供熱企業提高效率的手段。因此首先一定要把熱源級的熱計量建立起來。
熱入口級計量是供熱企業與用戶結算熱費的依據。
用戶級熱計量是同一個熱入口級內所有用戶分攤該熱入口級熱費的依據。
這種三級熱計量模式不可能一步到位,需逐步推進實施。應根據具體情況,分區、分片及分點(按熱源、熱力站及熱力點)逐步推行,整體推進,注重實效區。本著“由源到點,由點到戶”的原則,逐步實施計量供熱收費。也就是說,在熱計量設施建設上,首先實現源級和站級兩級熱計量,以便制定合理的統一熱價(單位供熱熱量熱價)和統一的采暖費標準(單位供熱面積采暖費);然后再推進點級(熱入口)的熱計量,最后才實施戶級熱計量。
在源、點級熱計量方式一般采用超聲波熱量表,其計量精度和價格都可以適應熱計量的要求。
在戶級熱計量方式上,應因地制宜,采用適當的方式計量,而不能認為只有戶用熱量表一種計量方式才適用。例如熱分配表等其它熱計量方式,國外實踐已證明這種方式仍然是經濟、有效的計量方式之一。
但值得一提的是,無論哪種計量方式,其根本的出發點是應這種熱計量方式應能促進建筑節能,即該計量方式一定應體現“用熱多、熱計量數值就越大”的這種用熱特性。如果不能體現這種最基本的要求,無論該計量方式多么便宜、多么便于管理也不應該采用。
熱計量與室內采暖系統調節
點級、戶級熱計量可以為收費創造條件,但熱計量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收費,而重要的是為了節能。因為僅有點、戶級熱計量設施,并不能使用戶的采暖節能降低,用戶還必須具有調節手段才能真正實現節能。因此熱計量,尤其是戶級的熱計量,應和用戶的室內采暖調節手段同時實施。否則,如果僅有熱計量而用戶沒有調節手段,則用戶方面無法實現節能。
室內采暖系統調節是否應采用溫控閥,目前還有一些爭論。持否定觀點的人認為,溫控閥造價高,節能效果有限,可以用手動閥代替。筆者認為還是應采用溫控閥,而不應推薦使用手動調節閥。問題在于,手動調節閥無法充分利用自由熱,節能效果明顯降低;同時人們無法知道應如何調節手動閥,只有當人們感覺過熱或過冷時才會去調節,但這是犧牲人們的舒適度為代價的,因此不應提倡。在目前逐漸大量使用溫控閥的大形勢下,溫控閥的造價肯定會進一步下降。
綜上所述,建筑節能與供熱改革牽涉到許多方面,既有行政性的,又有技術性的。無論哪一方面,都應處理好輕重緩急,只有把重點工作抓好,才能有效地推動建筑節能與供熱改革工作的進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