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實推進北方采暖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工作,財政部日前出臺了《北方采暖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提出,將對北方采暖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進行獎勵,并要求各地加強獎勵資金管理。
《辦法》規定,獎勵資金采取由中央財政對省級財政專項轉移支付方式,具體項目實施管理由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獎勵資金使用范圍包括: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獎勵;室內供熱系統計量及溫度調控改造獎勵;熱源及供熱管網熱平衡改造等改造獎勵;財政部批準的與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相關的其他支出。
據了解,財政部將會同建設部根據各地改造工作量與節能效果核定獎勵資金。在啟動階段,財政部會同建設部根據各地的改造任務量,按照6元/平方米的標準,將部分獎勵資金預撥到省級財政部門,用于對當地熱計量裝置的安裝補助。財政部會同建設部根據各地每年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和節能效果核撥獎勵資金,并在改造任務完成后,對當地獎勵資金進行清算。
《辦法》要求,各地要認真組織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工作,不得以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為名進行大拆大建,應對擬改造的項目進行充分的技術經濟論證,并嚴格按照建設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各級財政、建設部門要切實加強獎勵資金的管理,確保獎勵資金專款專用。
《辦法》規定,獎勵資金采取由中央財政對省級財政專項轉移支付方式,具體項目實施管理由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獎勵資金使用范圍包括: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獎勵;室內供熱系統計量及溫度調控改造獎勵;熱源及供熱管網熱平衡改造等改造獎勵;財政部批準的與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相關的其他支出。
據了解,財政部將會同建設部根據各地改造工作量與節能效果核定獎勵資金。在啟動階段,財政部會同建設部根據各地的改造任務量,按照6元/平方米的標準,將部分獎勵資金預撥到省級財政部門,用于對當地熱計量裝置的安裝補助。財政部會同建設部根據各地每年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和節能效果核撥獎勵資金,并在改造任務完成后,對當地獎勵資金進行清算。
《辦法》要求,各地要認真組織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工作,不得以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為名進行大拆大建,應對擬改造的項目進行充分的技術經濟論證,并嚴格按照建設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各級財政、建設部門要切實加強獎勵資金的管理,確保獎勵資金專款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