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哈爾濱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昨天,哈爾濱市環保局依據《哈爾濱市原煤散燒污染防治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哈爾濱市建成區288家單位的373臺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實施限期整改,限8月30日前使用清潔能源或并入集中供熱網。對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單位,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或關停。
前不久,哈爾濱市政府原則通過了《哈爾濱市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方案》,此舉被稱為哈爾濱史上最嚴厲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此次限期整改,主要針對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此類鍋爐具有小型、分散、燃燒效率低等特點,以至于造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超標排放,嚴重污染空氣質量。
本次限期整改的373臺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將根據用途進行整改,對生產型小鍋爐,比如浴池用于燒熱水、產生食堂蒸汽等鍋爐,將改造成電鍋爐、天然氣鍋爐等清潔能源鍋爐,對用于供暖的小鍋爐將采取并入集中供熱網的整改措施。
據了解,目前哈爾濱市建成區內共有1388臺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計劃將在今年供暖前全部整改完成。來源:慧聰供熱采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