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前收取采暖費合不合理
首先,第一個問題就是提前收費合不合理?一邊是供熱企業認為收費難,一邊又是消費者認為提前收費不合理,日前張家口新聞網針對此類現象展開了以《提前收取供暖費,合理嗎?》為題的網絡調查,據了解,此調查共計有149名網友參與,雖然調查樣本有限,但作為實際調查的數據依然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調查結果顯示,85.23%的網友認為供熱企業此行為不合理,萬一用戶對今年的服務不滿意,錢都全交了,就沒法再對供熱企業再進行約束,但也有14.77%的網友認為反正每年都要交暖氣費,提前交還有優惠,雙方有利。
網友的擔心也不是沒有緣由的,據報道,通州某小區的張先生發現,這幾年每逢冬季家里溫度都不高,他向熱力公司反映情況,對方第一次回復說他家窗戶老化,他就自費加裝了雙層窗戶,可家里溫度沒有變化。熱力公司第二次回復說,房子的保溫層不好,讓他加做保溫。2013年1月,張先生自費請專業的第三方機構測溫,中午時段家中三個房間平均溫度僅15.4度。他將測溫報告拿給熱力公司,要求減免供暖費,對方一直不回復,他因此拒絕繳納當年的供暖費。2015年,熱力公司將張先生告上法院,索要供暖費2300元。法院認為,熱力公司為業主提供的供暖未達標。對于當年度供暖費,法院予以酌減1000元。
提前收取采暖費時限五花八門
雖然提前收取采暖費可以說是慣例,但提前多久也一直都沒有相關的標準規定。山東濟寧中心城區近期也已經開始收取本采暖期的采暖費,據悉,有些供暖企業在繳費通知上各自規定了時限,不按時交費就收滯納金。
濟寧四和供熱公司取暖費收取工作從7月1日開始,至11月5日結束,逾期沒交納取暖費的用戶,要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收取滯納金。而東郊熱力公司的取暖費預收取工作是從7月1日到8月31日,運河熱力有限公司則從7月15日收取,10月30日截止。同在濟寧的三家采暖公司,便已經規定了三個不同的時限。
采暖費的繳納關系到許多人們的正常生活,特別是北方地區集中采暖非常普遍的情況下,相關標準體系的建立仍沒有完善,很容易出現問題。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采暖費的收取亟需規范。來源:慧聰供熱采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