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供暖按表計量收費制度起源于歐洲,發展和完善于市場和法制環境中,其核心思想是公平分攤,即供熱成本應公平地分攤到用戶身上。因此,歐洲各國每年的“熱價”是浮動的,有的國家規定最高限價,有的不規定。其中,熱價浮動的原因有兩個:一是供熱成本是隨市場波動的;二是每年消耗熱量的不同,用總熱量除以供熱成本得出的“熱價”自然不同。而這種熱價的計算有其合理性。
但是,我們已經習慣了產生于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固定價格概念,對歐洲計熱方式一時難接受。“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即兼顧固定價格觀念,便兼顧不了公平分攤和供熱公司盈虧,因為供熱成本上升,熱企會虧損;而供熱成本下降,用戶又難享惠利。“如果從改革的角度看,熱計量通與不通絕不只是‘錢’的事兒。”清華大學建筑系教授江億認為,熱計量改造涉及多方面,從設備、系統到配套政策是龐大的體系。而合理設置管理制度,引入競爭機制,真正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吸引熱企主動改革,才能最終實現節能的目的。
對于熱計量的推行,需要有關部門支持,一是要制訂法規,使供熱公司在必要時能運用法律手段收回取暖費;二是制訂供熱成本標準細則,一來增加供熱成本的透明度,二來促使供熱公司改進管理降低成本。此外,應借鑒其他國家成功的經驗,在熱計量推廣的初期階段,對采用熱計量的住宅小區或用戶應實行補貼政策,即回饋熱計量投資30-50%的補貼,從而保障用戶利益,畢竟節約用熱是通過調動住戶的積極性來實現的。
供熱計量改革是件好事,但是,好事做到實處,才會被老百姓稱贊。計劃做的天花亂墜,落地才發現虎頭蛇尾,這只能叫勞民傷財。
業內說法影響因素太多熱企不愿意推廣
從2010年開始,熱計量供熱推廣便不順利,甚至到近年來,很多小區都采取了類似仁合小區的做法,只安裝不使用,熱計量表基本成了一個擺設。
對于熱計量供熱的推廣,濟南供熱部門一相關人士直接表示,“熱量并不同水、電等產品一樣可準確衡量,像水電等產品,你平時用多少,就可以用表準確的衡量出來,但熱量并不是你用多少就可以用表衡量的,受到太多因素的影響。”
而在實際使用中,熱計量表還要受到多種條件的制約,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平等性”。據濟南一熱企負責人介紹,正是因此使得熱計量收費的方式難以順利推廣。 來源:慧聰供熱采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