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暗補”變“明補”,現在有一種擔心:錢發到個人手里,不再拿發票找單位報銷,很可能造成用戶選擇停供或以其他方式供暖。而企業收不上錢,又會影響服務積極性,影響供暖質量。顯然,這種憂慮在邏輯上是成立的,需要認真研究防范。
事實證明,“暗補”變“明補”,在總體上反倒能夠提升收費率。比如,作為國家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城市之一的鞍山市,在2003年實行熱改的當年,采暖費收費率就比前一個采暖期高出10%。省內其他已實施改革的城市,情況也大體如此。這恰恰印證了市場化改革的魅力,即“暗補”變“明補”后,供需雙方直接見面:你出錢,我供熱;你享熱,我掙錢。雙方合作共贏,又何樂而不為?
而憂慮又并非空穴來風。“暗補”變“明補”,是對現行供熱體制的重大改革,在局部或一個時間點又易引發矛盾。譬如,國內一些城市多為小鍋爐供暖,熱改之后發生過用戶拒絕繳費令企業入不敷出,供暖質量下滑,用戶再次大量流失,造成惡性循環的情況。的確,采暖費一旦發到人們手中,再從口袋里掏出來不容易。這個時候,一些管理水平差和基礎薄弱的供熱企業,就很可能舉步維艱,難以生存。
我們要以平和的心態面對這場改革帶來的陣痛。須知,“暗補”變“明補”改革,在我省推進已有十余年,面對大量歷史遺留問題和體制機制難點,仍然堅持一步步走到今日,究其根本,就在于供熱體制改革不改不行。冬季供暖之所以問題多發,供熱企業常有被欠費的苦衷,而用戶又多有對供暖質量的抱怨,首要原因就是“熱”還沒有真正成為商品。而“暗補”變“明補”,有利于明確交費主體和責任,從根本上理順供熱市場的各主體間的關系,促進供熱市場化,短期內可能會引發陣痛,長遠看則有利于整個行業的健康成長。
改革為破解體制機制弊端,勢必會帶來復雜利益關系的改變和調整,陣痛難以避免,但陣痛又只會是一時。對于企業,需正視自身行業壟斷權的喪失,直面百姓“用腳投票”的權利,恰恰可把陣痛作為推動企業升級的動力。對于政府,也需尊重市場經濟規律,不逆“市”而動,主要依賴市場力量撫平改革陣痛,變“主抓”為服務和監管,協調和督促熱能的供應與保障。隨著改革持續推進,市場優勝劣汰,行業即可進入良性運行軌道。
城鎮供熱被稱為我國計劃經濟的最后一塊“堅冰”,這塊“堅冰”到了該打破的時候了。顯然,以“暗補”變“明補”為契機,供熱計量改革也應盡早提到議事日程上來。 來源:遼寧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