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熱供暖的基本要求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 JGJ142-2004《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的2.0.1條規定:“以溫度不高于60℃的熱水為媒介,在加熱管內循環流動,加熱地板,通過地面以輻射和對流的傳熱方式向室內供熱的供暖方式”。在3.1.1條規定:“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供、回水溫度應由計算確定,供水溫度不應大于60℃。民用建筑供水溫度宜采用35~50℃,供回水溫度差不應大于10℃”。因為在以熱水為媒介的地熱供暖中,不可能每天都通過調整閥門的流量來控制室內的溫度,所以,對供水溫度和回水溫度提出了要求是合理可行的方法。
另外,該規程在3.1.2條中還對地表面的溫度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如下:
地熱供暖地表面的平均溫度℃
區域特征 適宜范圍 最高限值 人員經常停留區 24~26 28 人員短期停留區 28~30 32 無人停留區 35~40 42
對于地熱供暖,不管用什么熱源地表的溫度都不應超過42℃,但在實際的地熱工程,由于地熱工程設計和施工不合理,導致地表溫度超標的現象屢見不鮮。
二、引起地熱溫度超標的原因
1、 混合供暖
在北方比較冷的季節,普通供暖從鍋爐房出來的水溫最高可達80℃,進戶后,很可能第一個用戶就是地暖,就會造成用戶的進口溫度大于60℃(最高可達75℃),地表面的溫度最高可達50℃以上。造成房間溫度過高,環境過干,強化地板之間產生較大縫隙。
2 、發熱電纜作為熱介質
在北歐,利用發熱電纜作為熱介質的地熱供暖已經很普及,技術也十分成熟。發熱電纜的設計溫度可以達到260℃,一般情況是通過兩個傳感器控制地表溫度和室內空氣溫度(室溫),地表面溫度設定在38℃,室溫設定在20~23℃,任何一點的溫度達到設定溫度,都將切斷電源,此類控制也稱為二級保護。在我國的一些地區,電費采取了分時段收取,在午夜12點以后,電費半價收取。一些用戶為了節省費用,白天切斷電源,午夜12點以后再將電源打開,而且在地表面沒有安裝傳感器,只有靠室溫傳感器控制,只要室溫未達到設定的溫度,發熱電纜一直升溫,有的瞬間地表溫度高達90℃,造成防潮膜破損,防潮膜之間連結的膠帶受熱后脫膠,大量潮氣進入地板,導致地板破壞。
3、 電熱膜作為熱介質
現在市場上的電熱膜一般都具有自控溫功能,它是通過熱敏電阻控制溫度,當溫度比較低時, 電熱膜的電阻變小,電流增大, 電熱膜的放熱量增加; 當溫度比較高時, 電熱膜的電阻變大,電流減少, 電熱膜的放熱量下降。所以,電熱膜供暖熱量比較平穩、安全。但電熱膜是直接接觸地板,選擇電熱膜的發熱溫度很重要,最好選擇電熱膜的發熱溫度在40℃左右。目前,市場上有些電熱膜的發熱溫度在80℃以上,有的會更高。個別用戶選擇的電熱膜的發熱溫度過高,又沒有控制地表溫度的措施,也會造成地板的損壞。
4 、暴露式水暖地熱
我國的一些地熱工程引用的是日本技術,供暖的管線安裝在地表面的龍骨之間,管線直接與地板接觸,管線就相當于地表面,如果管線內入口的水溫還是以60℃為依據,必然會導致溫度超標。因此,暴露式水暖地熱,管線表面的實際溫度還是不應超過40℃為宜。
5、 電熱塊為熱介質
北方的個別地區,選用特制的電熱塊作為熱介質,一個房間安裝若干塊,每塊之間有一定的距離。其缺點是地板受熱不均,電熱塊的溫度過高,引起的地板的投訴也是最多。此類供暖方法的地表面溫度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GJ142-2004《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的要求。如果遇到電熱塊為熱介質的地暖,最好不要去鋪裝地板。
6 、使用環境過干
根據我們實際的監測結果標明,多數用戶在地熱房間的空氣相對濕度在30%以下,最低可達15%,地板的正常使用環境濕度應在40%以上,最佳濕度為50~60%。由于環境過干,也會導致強化地板冬天的干縮。因此,地熱環境下,合理的調整房間的濕度是控制和減少地板投訴的最有效的方法。
三、為什么安裝地板后會感到不熱
有些用戶安裝完地板后,總感覺房間溫度低,雖然地板沒有出現問題,用戶首先還是投訴地板有問題。事實上,房間不熱是有多種原因,有房間的保溫問題,也有地熱管線分布密度太低和地膜過厚的問題。實際上,許多用戶用8mm ~12mm厚的強化地板和12mm ~ 15mm的多層實木復合地板都取得了成功的經驗。遇到這樣的問題,我們首先要檢查地面的溫度是否能夠達到JGJ142-2004《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的要求。
如果達不到要求,是地熱工程設計不合理所致。地熱地板安裝時不宜用太厚的防潮膜,尤其是帶靜音墊的地板更不能用太厚的防潮膜。最好是安裝地板前,在地面鋪一層普通的聚已稀塑料薄膜(阻斷水分),再鋪一層較薄的緩沖地墊(1.5mm左右),不僅可以達到防潮緩沖的作用,也可以有良好的導熱效果。太厚的防潮膜會影響熱量的傳導。也有個別用戶堅決不鋪防潮膜或將鋪防潮膜剪些透氣孔,結果是造成地板破損,這是一種極其錯誤的方法。
四、關于地熱問題的幾點建議
1、 消費者在做地熱之前,應選擇比較專業的設計和施工隊伍,按照JGJ142-2004《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的要求組織施工和驗收,并留一定的質量保證金,要通過一個供暖期檢驗地暖的設計和施工的質量。
2 、地板的供應商在安裝地板之前一定要對地熱的施工情況進行了解,冬季安裝地板前,最好能對地表面的溫度進行測量,看看是否達到要求,并做記錄。
3 、地板的供應商在安裝地板之后,一定要對用戶提供木地板的使用維護、保養及使用環境的技術資料,例如環境濕度的要求等。
4 、地熱地板供熱過程應是平穩的,嚴禁電熱供暖的“白天切斷電源,午夜12點以后再將電源打開”的做法。JGJ142-2004《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的6.5.5條已經對熱水為介質地暖的升溫提出要求如下:“初始加熱時,熱水升溫應平緩,供水溫度應控制在比當時環境溫度高10℃左右,且不應高于32℃;并應連續運行48h;以后每隔24h水溫升高3℃,直至達到設計供水溫度”。希望地板經銷商能夠把相關條款寫進說明書。
5 、在受理投訴中發現,木地板供需雙方對標準地熱的理解上的差異,也造成很多糾紛。因此,地板的生產及經銷單位在產品的宣傳材料上一定要注明地熱地板是適合于達到JGJ142-2004《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要求的地熱。
6 、強化地板在地熱條件下產生縫隙后,售后服務人員到現場后,不要盲目地修地板,要觀察房間的重物是否有對稱擺放;測量使用環境的濕度是否超過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測量地面的溫度是否超標或是安裝的責任。首先要劃分責任,現場取證,再進行處理。如果是環境過干,也許只要加濕就可以解決問題。 來源:中華地板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