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獲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確定北京市、天津市、長春市、大連市、蘭州市、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唐山市、承德市、威海市、德州市、招遠市等12個城市作為第一批供熱計量改革示范城市。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這項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建立和完善供熱計量收費機制,實施熱計量收費。2008年采暖季前應選擇一定數量的政府機構辦公樓等建筑進行供熱計量改造,2009年應全部完成供熱計量改造,達到熱計量的要求。新建建筑的熱計量設施必須達到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政府要建立強有力的監管體系,做到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新建建筑不得組織驗收和交付使用。
同時,開展既有建筑節能和供熱系統熱計量改造,“十一五”期間大城市要完成熱計量改造的35%,中等城市完成25%,小城市完成15%。合理制定“兩部制”熱價和熱計量收費辦法,同時積極探索建立采暖費個人賬戶,實行采暖費由銀行代收的收費辦法。示范城市在實施熱計量后,要讓參與熱計量節能用戶減少采暖費支出,獲得節能經濟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