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大連市供熱改革與建筑節能項目管理辦公室公布了“關于大連市住宅熱計量收費管理辦法課題采購(招投標)的公示”擬在研究制定一個新的熱價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制定相應配套的熱計量收費辦法。這一新的體系將根據熱量表讀數對供熱用戶實行收費,先期將在新建的商業和居住建筑用戶中采用,然后逐步在既有建筑中擴大實施。
收費和結算方法確定
本次研究課題有推薦并說明熱計量收費辦法,包括最適合大連的結算期;推薦供、用熱雙方使用的標準合同;確定大連熱計量和收費改革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并研究解決方案;廣泛宣傳大連市供熱計量和收費試點的示范經驗。
目前,大連市現行的收費辦法規定的收費期為每年的5月15日至11月15日。實行前期一次性足額交清,主要考慮正常設備維修、改造、儲煤等供熱前各項準備工作所需要的資金保障。這種計費方法沒有把供熱企業和用戶擺在平等地位上。
此次將闡釋如何從工作單位收繳采暖費補貼;描述當前不同類型消費者的結算方式;描述關于欠費的政策并說明如何在實際中執行。
停供用戶的收費辦法
目前,大連市熱用戶辦理供熱停供手續不交納任何費用。“熱”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可以通過墻壁在建筑內傳導,造成那些已經停供的用戶免費用熱的問題。同時,考慮供熱企業用于熱網正常運行的固定資產投資和管理費用等方面得到基本補償,所以,供熱企業對供熱停供用戶應該收取一定的費用。中國房地產交易服務網站
咨詢方在此項任務上要探索出適用于那些戶內已經停供的或已經要求停供的用戶的公平合理的計費標準,保障供熱企業和熱用戶的合法權益。
制定熱計量供、用熱雙方使用標準合同
熱是帶有公益性的商品,供、用熱之間是合同關系。供熱企業和用戶之間通過簽訂供用熱合同,其中包括供熱期限和服務質量、供熱參數、熱費計算、繳費時間、結算方式、供熱單位與熱用戶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等事項,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下來,有利于熱用戶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草擬的《大連市供熱計量收費管理辦法》,制定《熱計量供、用熱雙方使用標準合同》(初稿)。
同時,要制定宣傳手冊,開展宣傳活動,以用戶可理解的方式向他們解釋新的計量收費規定與供熱合同,以及產生的影響。2008年10月30日前完成宣傳活動。有意參與研究的單位可與我們聯系,并將單位簡歷及相關資質于2008年7月2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發送。公示時間:2008年7月4日至2008年7月20日。聯系人:大連市供熱改革與建筑節能項目管理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