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供熱辦了解到,目前我市城區中,物業公司轉供及熱企直供不直管小區還有200多個。“這些小區的供熱設施驗收通過率為0,且最相似的特征,都是找了社會上的建設單位來自建供熱設施,相關建設不符合標準。”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說。
有市民可能會問,必須由熱經營企業來承攬相關供熱設施建設才會合格?對此,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說,并非如此。《洛陽市集中供熱條例》規定,供熱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并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
“條例提到的建設單位,并未指定熱經營企業建設,也可以是社會上的其他建設單位,我市允許正常有序競爭,但要求建設單位必須有資質且符合建設規范,建設過程中向所屬熱經營企業和供熱部門對接報備。”該負責人說,我市在供熱建設單位入場環節公開透明,后期的驗收環節同樣如此,“除了熱經營企業參與驗收,市供熱辦還抽調專家組織驗收,有一套嚴格的流程。”
那么,小區自建供熱設施未通過驗收的“硬傷”都有哪些?記者采訪了市供熱驗收專家、洛陽暖源熱力工程設計院院長曹現偉。“很多物業公司轉供小區的供熱設施,外觀和直管小區的差不多,但其實里面有別。”曹現偉說,小區供熱設施的每個建設環節都有硬性標準,對企業供熱和用戶采暖都有著直接影響。采訪中,他列舉了參與驗收時看到的主要“硬傷”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