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省政府法制辦昨天公布了《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對小區物業等供暖收費問題做了詳細說明。
新建小區需安裝供熱分戶計量表
根據征求意見稿,新建住宅小區的配套建筑及設施設備,應當具備11項條件。包括生活用水納入公共供水管網,并安裝分戶計量表;雨水、污水排放納入城市雨水、污水排放系統;小區用電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安裝分戶計量表;在城市管道燃氣、集中供熱主管網覆蓋的區域,完成住宅室內、室外燃氣、供熱管道的敷設并與相應管網連接,并安裝分戶計量表。
同時,電話通信線、有線電視線和寬帶數據傳輸信息端口要敷設到戶;完成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小區道路與城市道路或者公路之間有直達的道路相連。
新建小區還應完成教育、衛生、環衛、郵政、商業服務、物業服務和政務管理等配套建筑及設施建設;完成綠化建設及車庫、車位的配置;住宅小區分期建設的,已建成的住宅周邊場地與施工工地設置有效的隔離設施;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從現在起到8月16日,市民可撥打省政府法制辦電話86062805,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也可將信件寄送至省府前街1號,省政府法制辦法制一處,郵編25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