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馬駿受邀出席,并以《支持高質量發展的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為題進行了主旨演講。

他提到,在碳中和背景下,按與《綠色產業目錄》相一致的“報告口徑”測算,我國未來30年的綠色低碳投資累計需求將達487萬億人民幣(按2018年不變價計)。
在此背景下,金融機構應該如何綠色化?當前國內又有哪些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案例值得借鑒學習?

487萬億綠色低碳投資需求凸顯市場潛力
“在座的很多都是金融界的同事,相信大家一定很關心綠色金融的業務規模和未來的增長潛力。”作為綠色金融領域的領軍人物,馬駿在演講中開門見山,從綠色金融的定義及市場規模入手,向大家介紹了這一市場的機遇與挑戰,并分享了許多前沿案例,可謂一場干貨滿滿的科普。
他提到,綠色金融有四大支柱,分別是界定標準、環境信息披露要求、激勵機制和綠色金融產品體系,相對應的功能分別是防止“洗綠”、解決信息不對稱、撬動私人投資以及滿足特定的融資和風險管理需求。
據了解,2020年7月,由中國人民銀行提議,IPSF發起設立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工作組,中國人民銀行和歐盟委員會相關部門擔任共同主席。工作組通過對中國《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和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氣候授權法案》開展全面和細致的比較,在此基礎上編制了《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
《共同分類目錄》包括了中歐綠色與可持續金融目錄所共同認可的、對減緩氣候變化有顯著貢獻的經濟活動清單,目前版本覆蓋了包括能源、制造、建筑、交通、固廢和林業六大領域的主要經濟活動。
“中國和歐盟是兩大綠色金融市場,應該說是規模最大的綠金市場,如果這兩大市場用的綠色定義不是一回事,那么兩大市場之間的資金流通就會受到阻礙。”馬駿表示,該目錄既得到了中國認可也得到了歐洲認可,這個目錄的運用可以讓雙方低成本地認可對方的綠色資產。
談及市場規模,馬駿引用了去年綠金委課題組發布的《碳中和背景下綠色金融路線圖研究》報告,該報告用“能源政策模擬模型”(EPS模型)等方法對我國綠色低碳投資需求進行了測算。結論是,在碳中和背景下,按與《綠色產業目錄》相一致的“報告口徑”測算,我國未來30年的綠色低碳投資累計需求將達487萬億人民幣(按2018年不變價計)。
“中國綠色金融產品經過過去幾年的發展,規模已經很大了,去年年底的綠色貸款存量已經達到22萬億,所以中國目前是在全球排名第一的綠色信貸市場。”馬駿說。

碳中和轉型企業風險與機遇并存
“如果我們不搞綠色轉型、不搞碳中和會出現什么樣的風險?”馬駿說,從物理角度來看,如果全世界還像原來一樣排放很多的二氧化碳,就會導致海平面上升等后果,根據國際機構的預測,包括海平面上升,臺風、颶風、熱浪等極端氣候事件最終可能會導致43萬億的金融資產損失。
荷蘭央行分析了荷蘭15家主要金融機構(占全國總金融資產的75% )對轉型敏感行業(化石能源生產及物流、發電、重工、交通及農業)的風險敞口,并發布報告指出:11%的銀行資產面臨較大的氣候風險,為維護金融體系穩定,政策制定者和監管機構應當設計清晰的轉型路線;提高金融機構披露環境和氣候相關金融信息的標準和要求。
不過馬駿也提到,按照碳中和的軌跡去轉型也伴隨有風險,這類風險統稱為轉型風險。未來,如果高碳企業無法轉型成低碳企業,那么可能就要被迫退出市場;換句話說,如果大量企業不轉型或無法成功轉型的話,就會出現大規模的倒閉、失業以及由此帶來的壞賬等金融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在目前的體系下,高碳行業(向低碳)轉型的經濟活動還得不到充分的金融支持。不論是否能轉型,屬于“兩高一剩”行業的許多企業授信都被壓降。
“在傳統的綠色金融框架下,轉型活動沒有得到充分支持。”馬駿說,轉型活動比純綠活動的規模要大得多,因此也需要更多的金融支持,建立轉型金融框架的目的,就是要通過明確界定標準、披露要求和提供政策激勵,來引導更多的社會資金支持高碳經濟活動(包括企業、項目和金融資產)向低碳與零碳目標轉型。
政策層面,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在2021年發布的《G20可持續金融路線圖》中,形成了一項共識,即需要建立一套“轉型金融框架”,以促進高排放行業和企業設定可信的減排目標和實現路徑,動員和鼓勵金融資本支持高碳行業和企業實現氣候轉型,支持實現《巴黎協定》所提出的氣候目標。 2022年11月16日,該工作組編制的《G20轉型金融框架》得到了G20領導人的批準并發布。

金融機構綠色化應抓住公司治理、產品創新等重點
“綠色金融不僅僅是一個產品,更重要的是一個理念,要貫穿到整個銀行的治理,從產品設計到信息披露這些領域都要貫徹,最后要落實到具體的產品和服務創新。”馬駿說。
如在公司治理層面,董事會有專門董事負責ESG,董事會設立ESG專業委員會,公司設立專門負責“可持續金融、綠色金融或ESG”的部門,負責制定公司的ESG戰略、政策和流程和管理ESG風險;在戰略目標方面,可定下類似“未來五年提供5000億美元的綠色或可持續投資”“五年內將綠色信貸的比例從目前的10%提高到20%”這樣的具體目標。
“有了目標以后要把它轉化為具體的政策,這些政策可以用來配置內部的資源。”馬駿提到,如可以重點支持環境改善、清潔能源、綠色建筑等產業的融資,加強對化石能源和高污染行業的風險識別、量化風險和敞口管理,以及對列入“環境高風險”行業的項目,要求提供第三方環境影響評估,并嚴格實施貸后管理。
此外在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方面,他提到了開發轉型金融產品,包括與碳足跡掛鉤的貸款、債券;碳配額質押貸款;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綠色基礎設施REITs;綠色按揭產品、綠色家電貸款、電動車貸款、綠色理財產品、綠色信用卡;與綠色保險聯動(建筑保險、光伏風電保險、綠色設備保險等);綠色投貸聯動產品等多種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