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濰坊10月31日訊 31日下午,濰坊市物價局最新公布,濰坊市中心城區從今年冬季供暖期開始上調供暖價格,按房產證建筑面積計算,居民生活采暖用熱由原來的21.6元/m2上調至25.6元/m2;非居民用熱上調至31.2元/m2。市區低保戶仍執行2007—2008采暖季價格,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21.6元。至此,備受市民關注的取暖價格終于浮出水面.
據濰坊市最新出臺的中心城區供熱(蒸汽)價格調整方案,居民生活采暖用蒸汽出廠價格(含稅)由95元/噸調整為131元/噸,終端銷售價格(含稅)由116.2元/噸調整為168元/噸;居民生活采暖用熱終端銷售價格(含稅)按房產證建筑面積計算,由21.6元/m2調為25.6元/m2。市區集中供熱范圍內的低保戶家庭采暖用熱繼續執行去年價格,即按房產證建筑面積計21.6元/m2,差價部分由政府財政解決。
非居民用熱(蒸汽)實行政府指導價,一改原來由政府定價的模式,擴大了供熱企業的價格自主權。供需雙方根據濰坊市物價局制定的中準價,在上下10%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銷售價格,報物價局備案后執行。中準價格標準為:非居民用蒸汽中準出廠價格(含稅)為168元/噸,終端中準銷售價格(含稅)為210元/噸;非居民用熱終端中準銷售價格(含稅)按房產證建筑面積計算,為31.2元/m2。
另外,2008—2009采暖季的采暖期為2008年11月15日至2009年3月15日,時間長短和往年一樣。采暖期內用戶室內供熱溫度為18±2℃,不得低于16℃。
濰坊市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這次供熱價格調整,充分考慮到了居民的承受能力,僅提了4元/m2,占應提價幅度的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