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將對供暖差企業進行經濟處罰 將公布供暖退費標準 ------為了保證市民室溫達18℃,本周沈陽市將對供暖不好的企業進行現場檢查,確定不合格的將進行曝光和經濟處罰。另外,沈陽市還計劃在近日出臺室溫檢測及室溫不達標退費的細則,方便市民監督、投訴服務不好的供暖企業。
11月30號,沈陽市召開了2008~2009年度采暖期供熱工作調度會,沈陽市房產局黨委書記王淮延表示,從開栓后這一個月的情況看,沈陽市的供熱運行平穩,供熱工作獲得了省政府的肯定,但在實際運行中發現,沈陽部分地區及供熱企業的投訴量和投訴率較高,供熱日投訴量為260人(次)。
通常來說,新建小區供暖設備有2年的保質期,在這2年內,小區供暖的維修、運行需要開發單位來負責。但今冬,部分新小區開發單位對供暖設備的維修不及時。有的小區則是開發單位在設計、施工過程中,遺留了一些問題,導致新小區供暖質量不好。有的新小區入住率低、收費率也低,導致供暖質量跟不上來,還有個別鍋爐房運行時間短、運行參數不夠,導致熱用戶室溫不達標等等。
沈陽市委常委、副市長邢凱表示,今年沈陽市的供熱標準由16℃提高到了18℃,這個標準是沈陽市政府和各供暖企業對老百姓的承諾,既然承諾了就一定要做到,對于一些供暖質量不好、質量“抽條”的企業,沈陽市絕不姑息。“供暖價格調整等因素都敦促供暖企業的供暖質量一定不能‘抽條’!一定要保證老百姓家的室溫達到18℃!哪個做不到,我們就處理哪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