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四平一家媒體刊登暖氣費漲價了,是28.30元/平方米,讓居民把今冬的費用差額補交上,用熱戶感到這很不合理。
市民: 補交采暖費期限不對
昨日,記者采訪了幾位四平市用熱戶,他們對記者說出了幾乎同樣的觀點,熱是商品,根據商品價格,有買有賣,也愿買愿賣,但是總不能把商品賣出去,過幾個月后,商家一商量漲價,就追著消費者索要已經賣完商品漲了的差價吧?
這些用熱戶認為,熱力部門這樣賣熱不合理,沒有這么做生意的,哪怕在下一個取暖期收也讓人能接受。“更加嚴重的是中途收補交的暖氣費期限不對,應該按市發改委下達文件的執行日執行,按照新標準收取。”個別用熱戶說。
補費通知:供熱費價格有調整
記者在四平市熱力有限公司看到,四平市供熱管理處今年2月1日向四平市廣大用熱戶關于供熱費調整補交的通知:“根據國務院批準,國家相關部委、省供熱價格指導意見通知以及我市發改委下發的關于調整供熱價格的通知,從2008年-2009年度取暖期起,我市居民供熱價格由原建筑面積25.5元/平方米調整到28.3元/平方米;公企用戶供熱價格由原建筑面積31.00元/平方米調整到36.00元/平方米。全市各供熱公司將于2009年2月1日起對轄區內用熱戶收取本取暖期調整后熱費差額部分,望廣大用熱戶周知。 ”
熱力公司:看到通知補收采暖費
昨日下午,四平市熱力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劉某對記者說,由于電廠熱源漲價,囤積煤時煤炭價格上漲,供暖期前公司就一直運作暖氣費漲價的事,但是市里的文件一直沒批下來,直到2008年12月31日四平市發改委才下達文件,但是春節臨近,就沒有打擾全市用熱戶。2月看到供熱管理處的通知,才開始收取補交的差額暖氣費。四平市用熱戶12萬多戶,該公司大約占9萬戶,目前已經收完2萬多戶。
公用事業局:通知內容確有偏差
四平市公用事業局李副局長說,去年10月起,該局就與熱力公司對熱費漲價的事進行測算,取暖期前就將有關熱費漲價的情況上報到四平市政府了。12月18日召開的聽證會,12月31日,發改委下達文件。 今年2月初,公用局下屬的供熱管理處在報紙上發出通知,其中有關內容與發改委的文件確實不一致,但是發改委是對文件的制定和執行中監督的主管部門。
發改委:今年1月1日才漲價
隨后,記者來到四平市發改委,價格科李科長拿出一份四平市發改委文件……關于調整供熱價格的通知。記者看到該文件第二條規定,調整后的供熱價格從2009年1月1日起執行。四平市熱力有限公司要按照上述標準自行確定補交取暖費的具體辦法,妥善處理補交熱費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以保證社會穩定。
“就是說,在取暖期(去年10月25日至今年4月8日)內,1日前按照天數執行舊標準,1日起按照天數執行該新標準。但是熱力公司卻將整個取暖期都執行了新標準,在執行中出現問題歸發改委下屬的價格部門監督。”李科長解釋說。
價格監督檢查局:違紀單位已被警告
四平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劉局長說,最近該局接到許多百姓反映取暖費補交不合理的舉報,問題很嚴重。
“補交必須按照發改委的文件1月1日執行,按照天數計算補交,熱力部門在執行補交時間上不對。當日上午已明確警告四平市熱力有限公司,這樣收補交的熱費肯定是違紀了,不能這么收,違背文件補交的熱費遲早會給用熱戶退回的。”劉局長表示,該問題將在進一步研究后作出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