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看能源價格機制改革
稱現在是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好時機
■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問題調查(六)■本報記者 張一鳴
中國經濟新聞網訊:“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適時理順煤電價格關系”等文字第一次出現在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引發了眾多參加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代表的密切關注。
但記者采訪中卻發現,與電力企業的兩會代表、委員熱衷于議論資源價格體制改革不同,多數煤炭企業卻采取回避態度,即便面對記者的追問也避而不談。
全國人大代表、華北電網有限公司董事長馬宗林在兩會期間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當前電價矛盾突出,銷售電價未能真實反映能源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以及電力生產成本,因此有必要推進電價改革,完善電價機制,其中理順煤電價格將是其中重要的一環。
在全國政協****二組討論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電監會原主席柴松岳表示? 應當像推出燃油稅那樣?及時推進煤炭等資源的價格改革,但他同時表示,理順煤電價格需要在實施價格改革時確定一個核心標準,特別是改革的原則應該明確,是行政導向還是市場導向。
而來自煤炭大省山西的人大代表卻對資源價格機制改革問題采取了回避的態度。
全國人大代表、山西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吳永平在兩會期間舉辦的媒體見面會上,對記者向其提出的有關煤電價格形成機制問題,笑而不答。參加此次見面會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現在大多數煤炭企業都不愿意談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之間的矛盾。
本報記者聯系山西省人大代表團新聞聯絡官員,希望就資源價格機制改革問題采訪包括吳永平在內的煤炭企業代表,并留下了采訪提綱,然而一直到全國人大會議閉幕都未能獲得回復。
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成都分行行長李明昌提出了加快推進我國資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的建議,他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部分資源產成品價格管制不符合市場機制基本原則。
“目前我國大部分初級資源產品,如石油、煤炭等價格的市場化程度已經非常高,基本與國際接軌,但以這些初級資源為原材料的產成品,如成品油、電力、供熱等產品,由于直接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其價格仍受到嚴格管制。”
他認為這一安排雖然短期內起到了平抑物價的作用,但不可能真正反映資源的稀缺性,將導致對資源的需求增長過快,這也是我國部分高耗能行業投資過快增長、資源使用效率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今年溫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釋放出的關于2009年加快資源價格機制改革的信號引起了輿論的普遍關注。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閉幕式間隙,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在被媒體圍追采訪時,本報記者聽到他講,中國的價格改革尤其是資源價格改革今年會出臺重要措施。
最新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2月份CPI下降1.6%,已經是連續10個月回落,而PPI已經是連續第3個月出現負增長,同比大幅下滑4.5%。
這一重要經濟指標被眾多分析人士認為是提供了資源價格改革的好時機,“目前物價水平較低,為幾種關鍵產品的價格改革提供了空間,尤其是自然資源產品。”馬建堂表示。柴松岳也認為?當下的宏觀形勢,尤其是目前煤炭等資源性產品價格整體下行?是推進資源價格改革的好時機。
全國人大代表、華北電網有限公司董事長馬宗林建議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借鑒1985年出臺的煤運加價政策,將燃運加價在銷價中單獨列出,燃料成本在上網標桿電價中單列,銷售電價隨燃運價格變化而聯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