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以來,我市集中供熱價格調整引起各方關注,針對其中的調整背景、程序、聽證代表產生的辦法等消費者所關心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市物價局有關負責同志。
成本上漲熱企提交調價申請
從2005年到目前,上游煤炭價格從350元上漲到700元左右,翻了一番;電價也出現多次上調。今年,汽價大幅上漲,已從23元/吉焦上調至32元/吉焦,上漲39.1%。熱力公司2008年供暖季新增供熱成本6963萬元(不含稅),在此情況下,供熱企業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調價申請。
提交調價申請的政策依據,一是9月11日國家發改委、建設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冬季供熱采暖工作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對于供熱企業因煤價上漲而導致的成本增支,按照政府財政、企業和用戶共同負擔的原則,綜合采取價格、財政、稅收措施予以適當緩解。二是國家發改委、建設部《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熱價不足以補償供熱成本致使熱力企業經營虧損的和燃料到廠價格變化超過10%的,熱力企業可以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調整熱價的書面建議。
舉行聽證是政府價格決策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二十三條、《河南省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實施細則》第四條和《河南省價格聽證目錄》規定,城市供熱價格是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屬于價格決策聽證范圍,在制定和調整前應舉行價格聽證會,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組織社會有關方面,對制定價格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論證,以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熱力價格調整程序合乎規定
此次熱力價格調整,程序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
8月15日,市熱力總公司以原材料大幅上漲為由向市物價局提出了熱力價格調價申請。
8月20日,市物價局通知有資質的評審機構對熱力公司成本進行審核。
9月26日,市價格成本監測所完成監審工作,依法出具了監審報告。
10月20日,市物價局在嵩山飯店公開舉行了集中供熱價格改革和調整聽證會。
目前,具體調整多少,市物價局按照管理權限等待報批。
消費者聽證代表抽取產生
本次熱價調整聽證會代表共25人,其中:經營者代表4人(占代表總人數16%),由經營企業推薦;專家、學者代表8人(占32%),由人大、政協、政府有關部門及高等院校推薦;消費者代表13人(占52%),由市物價局9月20日在《鄭州日報》發布公告,公開招聘,按照《河南省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實施細則》規定,于9月27日在河南電視臺都市頻道欄目采取電腦公開隨機抽取的方式,從應征的61名代表中選出。
成本監審緣何核減5000多萬
5000多萬元,這一費用在成本監審中被核減出去,這給市民留下深刻印象。
對此,該負責人說,定價成本監審是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價格過程中在調查、測算、審核經營者成本基礎上核定定價成本的行為。而確定定價成本,應當以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稅務等政府部門審計(審核)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以及手續齊備的原始憑證及賬冊為基礎,按照成本監審的有關規定,將經營者成本合理歸集核算為定價成本。
鄭州市價格成本監測所主要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對熱力總公司所做的企業年度審計報告,按照定價成本核算原則對相關成本費用數據進行了調整。按照定價成本平穩性原則,調整了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核減折舊費用近千萬元;按照定價成本相關性原則,調整了夏季制冷成本、財務費用等與實施成本監審的商品或服務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費用3700萬元。2007年企業定價成本共核減5000多萬元,是完全依據《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和《定價成本監審一般技術規范》進行的定價成本核算,這并不說明企業存在虛報成本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