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既有建筑熱計量改造,國家按比例獎勵。今年完成的獎勵120%,以后逐年降低獎勵比例。然而,哈埠供熱企業對此積極性并不高
熱計量收費在遠大都市綠洲等小區開了頭,居住這里的4000余戶居民可以按表繳費了。而使哈爾濱呼吁多年的“用多少熱、交多少錢”最終變成現實的,是負責該小區供熱的哈爾濱市超然物業公司。據了解,此次遠大都市綠洲熱計量改造共需投入近2000萬元,國家獎勵占一大部分,企業需自己支付一部分。正是這筆費用,阻礙了哈埠眾多供熱企業的腳步。
而這家民營供熱企業,自己拿出數百萬元的改造費用,使百姓熱盼多年的熱計量終成現實。
那么,哈爾濱能否大面積推行熱計量?帶著問題,記者走訪了相關部門。
五年前熱計量改造無疾而終
據了解,早在2004年,哈爾濱市曾在道外區和南崗區分別選擇一新一舊兩個小區182戶居民進行供熱計量試點。隨著時間的推移,供熱計量并沒能全面推開,這兩處試點也逐漸失去試點功能。據哈爾濱市供熱辦相關人員介紹,但由于熱量表對水質要求較高,而哈市供熱水質不高,導致計量失準。此外,當時大部分住宅達不到50%至65%的節能標準,熱計量試點不了了之。
去年9月,哈市下發《關于加快推進既有建筑節能綜合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對既有居住建筑在建筑物熱力入口處安裝熱計量表,在室內安裝溫控調節閥。文件的出臺,標志著哈爾濱的供熱向實行“準確計量、公平交易”邁出關鍵性的一步。然而,去年完成的70萬平方米既有建筑節能綜合改造中,只有12萬平方米在樓體或單元入口處安裝熱計量表,在室內安裝溫控調節閥。由于政策和制度不匹配等多種原因,最終每戶居民家沒能安裝供熱計量裝置,因此熱計量又再次落空。
按照相關要求,只有達到三個條件的建筑才可試點供熱分戶計量收費:一是建筑要達到國家規定的節能標準;二是要有分戶循環供暖設施;三是居民家要安裝供熱計量裝置。而在符合實施熱計量的3000多萬平方米新建節能建筑中,只是實行了分戶供暖,而無一樓盤安裝熱計量表。而安裝熱計量表需要企業投入,對這筆投入供熱企業并不認可。
增加成本主力軍“裹足不前”
在哈爾濱市近期召開的一次供熱企業參加的座談會上,就供熱計量改造問題,參會的10家供熱企業中只有一家愿意改造,其余9家均表示反對,不愿改造。
據參與熱計量改造的人士介紹,實行熱計量后,用戶節能可降低熱費支出30%,這意味著供熱企業減少營業收入。
采訪中,一些供熱企業負責人最關心的是收入減少和改造資金問題。他們明確提出,實行熱計量后,供熱企業將降低收入和利潤。更重要的是,供熱能力將因居民節能而由飽和趨于閑置,導致浪費。另一方面,實施熱計量改造,供熱企業要投入一定資金。對此,供熱企業認為這部分資金不應該由供熱企業出,應該由房地產開發單位或政府出。此外,供熱企業還擔心熱計量表的更換、維護等費用支出。
至于改造資金,“目前,哈爾濱市已有的節能建筑均已分戶供熱,可以直接進行熱計量改造。按國家獎勵政策,獎勵資金基本上可以滿足企業改造所需的費用,企業只需籌集少量資金即可。”哈爾濱工業大學供熱專家方修睦教授說。
方教授指出,令供熱企業“裹足不前”的是擔憂成本增加、缺乏盈利模式,更多的還有供熱企業的短視和思維方式陳舊,看不到計量收費帶來的未來利益,如管理費用的降低、與用戶因質量問題等矛盾減少、將來供熱能力的擴大等等,只看到眼前損失的做法不可取。
搶抓機遇搭乘“政策快車”
記者了解到,國家財政和建設等部門在2007年出臺了北方地區既有建筑節能和熱計量改造獎勵政策,每平方米獎勵55元,其中,熱計量改造和相應的供熱管網改造占40%,即22元;根據改造進程實行獎勵,今年完成的獎勵120%,以后逐年遞減,2010年完成的獎勵100%,2011年完成的獎勵80%。按照獎勵政策,今年完成的,每平方米可獲得26.4元。
國家和省建設部門出臺新規要求,凡是新建建筑沒有熱計量設施的,不予工程驗收,不能銷售,不予辦理產權證。對既有建筑進行節能改造的,凡沒有熱計量設施的,不給國家獎勵資金。
“供熱企業應該抓住國家獎勵政策的良機,盡早改造,享受更多的國家政策。如果我們還不抓緊的話,將失去國家獎勵政策的大好機會。”方修睦教授提醒說。
方教授介紹,在供熱計量改造上,吉林等省市力度很大。我省在“十一五”的改造任務是1500萬平方米,吉林省是1300萬平方米,但吉林省的長春、松原等城市紛紛增加改造量,爭取國家獎勵資金。據了解,吉林省將完成近2000萬平方米的改造,僅通化市就獲得國家獎勵資金1.5億元之多。而今年,哈爾濱市只改造完成了50多萬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