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一:5元/平方米/月,方案二:5.33元/平方米/月(均按使用面積)聽證會10月11日舉行
除調價方案外,物價部門此次還公布了參加聽證的28人名單。28名參加聽證的人中,有14名消費者(他們中有各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崗職工、低保戶)、4名經營者和利益相關者(他們來自物業公司、供熱公司和電廠)、2名專家學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協委員、5名政府相關人員和1名市工會工作人員。
受省物價局委托,10月11日上午8時30分,太原市物價局將在該局七樓會議室,召開“太原市城市居民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來自社會各界的28名聽證會參加人,將對兩套熱價調整方案展開討論,討論結果將作為政府部門敲定此次太原市民用熱價的重要參考意見。
為透明聽證過程,昨日物價部門向社會公布調價方案和參加人名單,這是我省首次在價格調整聽證之前,向社會公開調價方案和聽證會參加人名單。
此次民用熱價調整,堅持分步到位和政府財政、企業、用戶共同負擔的原則。結合我省煤炭資源豐富的實際,居民熱價水平將低于北方15個省會城市熱價平均水平,低于我省相鄰省會城市的熱價平均水平。
由于全國各城市供熱價格計費方式和計費時間單位均未統一,為了便于計算和對比,參照多數城市做法,此次調價方案涉及的供熱成本及供熱價格數據、計費方式統一按“建筑面積”計算。
據了解,太原市是今年全省首個確定召開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的城市。
▲方案一:
太原市熱力公司集中供熱,居民熱價按建筑面積計算,由2.70元/平方米/月調整為3.75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積由3.60元/平方米/月調整為5.00元/平方米/月),調價幅度為38.89%,年調價總額12495萬元。非居民熱價今年不做調整。
區域供熱企業現行居民熱價2.625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積計算為3.5元/平方米/月),調整后參照集中供熱價格標準執行。
按此方按調價后,采暖期(5個月)人均增加采暖費支出124.6元(每月24.92元),戶均增支483.45元(每月96.69元)。影響太原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升0.182個百分點。調整后的熱價水平,居北方15個省會城市熱價水平第13位。
▲方案二:
太原市熱力公司集中供熱,居民熱價按建筑面積計算,由2.70元/平方米/月調整為4.00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積由3.60元/平方米/月調整為5.33元/平方米/月),調價幅度為48.15%,年調價總額15440萬元。非居民熱價今年不做調整。
區域供熱價格參照集中供熱價格標準執行。
按此方案調價后,每個采暖期人均增加采暖費支出153.97元(每月30.79元),戶均增支597.4元(每月119.48元)。影響太原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升0.224個百分點。調整后的熱價水平,居北方15個省會城市熱價水平并列第10位。
煤價上漲是調價主因
2005年調整太原市城市居民供熱價格以來,由于煤炭價格持續上漲及其他因素,成本與價格倒掛,供熱企業虧損嚴重。此次調整供熱價格,是為了保障城市正常穩定供熱,緩解供熱企業生產經營困難。
2005年,太原熱價調整時,原煤(5200大卡)每噸平均價格為240元,2006年上漲為254元,2007年上漲為339元,2008年上漲為645元。僅燃煤成本一項,就遠高于太原市現行熱價水平,加上水、電費用的上漲,進一步加大了供熱成本。
太原市現行居民熱價,按使用面積計算,集中供熱為每月每平方米3.6元、區域供熱為每月每平方米3.5元;按建筑面積計算,集中供熱為每月每平方米2.7元,區域供熱為每月每平方米2.625元,熱價水平在我國北方15個省會城市中排倒數第一。
物價部門對太原市熱力公司定價成本監審結論顯示,2008年,太原市熱力公司按建筑面積計算,供熱單位定價成本為4.20元/平方米/月。按照2008年電廠平均熱力成本和熱力公司銷售環節實際平均費用計算,太原市綜合供熱定價成本建筑面積為4.95元/平方米/月。現行熱價,與成本倒掛嚴重。
經有關部門核實,2008—2009年采暖季,省市政府投入供熱補貼資金達26150.5萬元,但由于財力有限,缺口仍達22849.5萬元,如果今年熱價不做適當調整,居民的正常用熱將壓力很大。
多項配套措施保供熱
推行多種方式計收熱費制度
結合城市發展及推廣建筑節能情況,將推行多種方式計收熱費制度。按建筑面積計費的,供暖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標明的建筑面積為準;按使用面積計費的,供暖面積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安裝分戶用熱計量裝置的,實行計量收費(兩部制熱價)。
太原市將加快計量收費及分戶控制改造步伐,積極推進兩步制熱價,進一步擴大按用熱量計費范圍,促進供熱節能。機關企事業單位采暖補貼標準將提高
熱價調整后,將適當提高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冬季采暖費補貼標準。物價部門建議,按現行供暖使用面積補貼辦法,對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的冬季采暖費補貼標準,由現行每采暖期每平方米14元提高為17.5元,即現行的2.8元/平方米/月提高為3.5元/平方米/月。市財政承擔低保戶部分熱費支出
為避免供熱價格調整,給低收入家庭生活帶來較大影響,物價部門建議,熱價調整后,對城市低保戶居民在每戶建筑面積60平方米內負擔15%的部分,熱價由原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8元(區域供熱)、3.3元(集中供熱),統一調整為每月每平方米3.6元;其余85%的熱費支出(含提價部分)由市財政負擔。同時,相應提高太原市低保戶補貼標準。
同時,有關部門將加強對供熱行業的監督管理,保證有充足的煤、電、油、氣供應,確保冬季正常、穩定供熱。供熱企業要提高管理運營水平和服務質量,降低各項單耗和運營成本,為居民提供優質供熱服務,確保居民溫暖過冬。(記者 黃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