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供熱各試點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結算時“多退少不補”
本報訊(實習生王博 記者馬建敏)
冬季供熱即將來臨,我省各地相繼出臺供熱計量價格和收費辦法,已具備試點條件的部分城市將開展按用熱量計量收費試點,在不斷完善供熱計量價格和收費辦法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試點范圍,不具備條件的城市也將選擇試點按照熱量計量收費的辦法進行模擬運行。
據了解,過去我省各地供熱收費全部采用按面積收費的辦法,隨著我省新建住宅、公共建筑以及部分進行了節能和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越來越多,一些小區已具備了實施供熱計量收費條件。今年5月,省物價局出臺了《關于制定供熱計量價格的指導意見》,對全省范圍內的供熱計量收費標準作出指導,為采暖分戶計量的推行作出了政策上的準備。指導意見提出了供熱計量價格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在起步階段,對用戶采取鼓勵政策,在結算熱費時,實行“多退少不補”,即先按面積計算的熱費一次性收取,供熱結束后按供熱計量收費高于按面積收費的部分不再向用戶收取,低于按面積收費的部分,供暖期結束后兩個月內退還給用戶。隨著供熱計量收費的推進,在不斷完善的基礎上,逐步過渡到“多退少補”。
今年,我省集中供熱管網建設費也首次納入價格管理,省物價局要求各地在處理集中供熱管網工程建設費時,要堅持從嚴審核成本、從嚴制定標準。各地可區分新建住宅和既有建筑分別采取納入房價或熱價的方式將集中供熱管網工程建設費納入價格管理,但不得與國家和省的有關政策相抵觸。
據業內人士分析,由于去年供熱期前煤炭價格大幅上漲,全省大部分市都調整了供熱價格,今年煤價較去年略有降低,加上新建節能建筑的增加,供熱成本將低于去年。鑒于此,省物價局要求各地要保持居民供熱價格的基本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