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10月25日消息(記者趙孟秋)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8時17分報道,吉林省各地今天(25日)起陸續開栓供熱,告別寒冷本是件好事。可在當地,很多吉林人還沒來得及感受溫暖,就先盤算起了這個供暖期該如何測溫、退費,而有關供暖侵權的話題再次成為了當地人關注的焦點。
暖氣剛熱,就想著該怎么退費,有這樣想法的人多數是吃過供熱溫度不達標的虧。從以往供暖期群眾反應的問題看,目前供熱主要存在測溫、面積計算、退費、熱價制定四大弊病。其中,溫度不達標以及應該按什么標準收費是矛盾的核心。比如,一旦溫度達不到規定的18攝氏度,必須有供熱單位的測溫證明,而且是測一天退一天,由此產生的拖延時間不測量,或者等溫度升高再測量,以及退費過程中,部分企業以下季低扣或者延長受理時限等方式阻礙退費;甚至拒不退費的現象都率見不鮮。
另外,是按居住面積還是按使用面積收取熱費一直是人們的爭論焦點,特別是去年,吉林省部分城市又上調了熱費標準,按流量收費的呼聲越來越高。
針對這些長期存在的供熱弊病,吉林省各地供熱主管部門都下了不少功夫。加強監督監管,克服熱力不足等不利因素,力爭滿足人們對供熱的要求。尤其今年還新出臺了《吉林省城市供用熱力合同(示范文本)》,希望給供熱糾紛提供一條通過法律解決的途徑。但這似乎都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畢竟對于消費者而言,熱也是商品。消費者交納費用后,有權享受保質保量的服務。因此,吉林省消協方面建議政府加大投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有中介性質的企業,為消費者提供有償測溫的服務,并按照相關法規,費用先由主張人墊付,在裁決結果出現后,由責任人償還,實現更為公平的第三方測溫。
另外,完善相關法規,對消費者長期反映的退費不規范企業進行處罰,盡量提高熱價的制定及形成的透明度,以及剛才提到的推廣熱量表計費方式,從而使這些長期影響供熱的固疾得到有效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