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新聞網蘭州電 據甘肅經濟日報報道: 10月28日,記者從蘭州市供熱工作會上了解到,根據近來蘭州市天氣狀況,蘭州市政府決定2009-2010年度供暖期仍按四個半月執行。
據了解,蘭州市上個采暖季的供熱情況整體較好,當年11月5日供熱開爐率超過98%,絕大多數用戶室溫達到18℃標準,冬季供熱工作,得到了廣大市民的認同。為確保今年供熱工作順利開展,蘭州市熱管辦配合市物價部門于今年4月至5月對12家燃煤供熱單位2008-2009年度采暖期供熱成本進行了審核,省工農業成本調查隊又進行了復核。根據審核情況,蘭州市物價局明確2009年—2010年采暖期熱價保持去年水平,不再調整。供暖期四個半月,對城市低保對象,“三無人員”、農村低保人員等按不同標準給予補助。
在當天的會議上,10家供熱單位代表蘭州市供熱單位首次與市供熱管理辦公室簽下供熱服務承諾書,鄭重承諾在今冬供熱中,確保供熱服務及時、快捷、文明,主動接受熱用戶和社會監督。
據悉,蘭州市計劃通過推行新建建筑供熱系統分戶設計、推行既有建筑分戶計量改造工程、推廣應用供熱先進工藝技術等措施,爭取今年采暖期熱計量收費面積達到110萬平方米。而為了保證供暖,蘭州市計劃安排360萬元對供熱管網進行維修。(記者 李明娟 蔣文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