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第三方供熱測溫執行中問題頻現 為何叫好不叫座?
近日記者在青島調查中了解到,測溫仿佛已成了很多市民的一塊心病,一提到測溫,不少人就頗有微詞,更有各種疑問:
疑問一:測溫不及時,退費誰來補
從2009年11月正式供暖以來,住在嶗山區的趙先生家里的溫度經常不到18℃。于是他索性沒交供熱費,而是等熱力公司給出解釋。“我一個月前就提出了測溫申請,但熱力公司不同意,以不交暖氣費為由給拒絕了,一直拖到現在也沒有測溫。熱力公司該把應退費用直接從暖氣費中扣除,這樣我才會交費,而現在熱力公司不測溫,我的退費也就沒法計算。” 對于熱力公司未及時測溫,導致居民不能拿到退費這一問題,《青島市城市供熱條例》中并沒有明確的意見。市供熱辦雖然表示會對不及時測溫的供熱單位進行處理,但對居民失去的退費則不置可否。
*《青島市城市供熱條例》規定:在采暖期開始后的10日內,熱力公司必須在接到投訴后的5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在采暖期的其他時間,必須在接到投訴后的兩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供熱單位未及時處理用戶投訴的,由城市供熱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疑問二:測溫人員少,原因?借口?
前幾日的嚴寒是某些熱力公司最繁忙的日子,提出測溫的不在少數。然而讓市民不滿的是,在提出測溫要求后,熱力公司遲遲不上門,工作人員給出的原因是人員緊張,需要排隊測溫。 一位王先生就提出了質疑:“供熱單位為何不增加測溫人員?以前肯定也出現過測溫人手不夠的情況,為何熱力公司不去主動解決?我覺得測溫人員少,這是某些熱力公司不想測溫的借口,他們少測一家 ,很可能就少退一些費用。”
疑問三:測溫時間段,到底誰說了算
對于有的測溫人員專挑中午及午后氣溫較高的時間上門測溫,市民心里很不滿。 孫先生曾經申請過測溫,但是熱力公司上門的時間,與他希望的差了好幾個小時。“我當時是早上7點多打的電話,讓熱力公司9點之前來測溫。然而,在等了4個多小時后,他們才上門,而那已經是中午的時候,氣溫基本上是一天中的最高值,室內溫度也因此升高,溫度不用測都知道是達標的。我覺得,熱力公司很會選時間,他們不選早晨,也不選晚上,總是避開這些室溫低的時間段,以此避免測溫退費給他們造成的損失。”
疑問四:第三方測溫,付出和回報不成比例
島城實施第三方測溫已有一段時間,卻始終處于叫好不叫座的狀態,雖然推行第三方測溫的初衷是好的,然而,從實際來看,效果不是很理想。造成第三方測溫一直玩潛伏的原因,很多人也知道,一是申請測溫的費用較高,每次需要93元;二是測溫后能給居民帶來的實際利益太少,就拿退費而言,付出和回報不成比例。
疑問五:測溫不嚴謹,數值能否測準
1月7日上午10點,在恩馬公寓三單元李阿姨的家中,一位岳海熱力公司三江站的員工拿著測溫儀器走進門,說要進行測溫。只見測溫員把測溫儀放在客廳的電視柜上,然后開始讀數,記者觀察其測溫的過程比較簡單。大家對測溫過程怎樣才算規范并不太了解,只有在測溫結果與自家溫度計上相差較多時,市民才會提出異議。一般情況下,只要測的溫度顯示不達標,而且與期望值相差不多,大部分居民都不太在意測溫結果。然而,如果測溫過程不嚴謹,不能不讓人對測溫結果產生懷疑。
居民們希望文件可以更好的更詳細的對細節進行規范,如果相關文件不能對測溫進行更好地規范,那么現有測溫只能是一種形式,老百姓并不能從中得到真正的實惠,利益也不能得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