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西寧召開的青海省城鎮供熱計量改革工作會議上,有關人員宣布:2010年采暖期前,納入目標計劃的城鎮新建節能建筑及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將取消按面積計價收費,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
今后,青海省將加強按熱計量收費工作,堅決做到“三個同步”:全省城鎮新建建筑工程建設與供熱計量設施安裝同步、既有居住建筑分戶供熱計量改造與節能改造同步、供熱計量裝置安裝與供熱計量收費同步。要求已預留熱計量和溫控裝置的建筑抓緊安裝熱計量器具,在2010年冬季采暖期前全部完成安裝工作,并實施按熱計量收費。2011年采暖期前,全省其余縣(行委)政府所在地城鎮新建節能建筑及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取消以面積計價收費,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