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來3月5日結束延遲至3月8日
近期合肥氣溫將持續偏低,為此,合肥熱電集團決定將供暖時間由慣例的3月5日,延長至3月8日。
據了解,依照《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熱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供熱企業一般年份應當按照自當年12月5日期至次年3月5日止的供熱期對居民熱用戶供熱”。此前,由于大雪提前來襲,合肥熱電集團自11月16日起提前19天啟動供暖,此次也將延長3天,故2009-2010年度的供暖天數多了22天。
據悉,延長供暖涉及的費用按照合肥市物價局相關文件執行。由于今年合肥市物價局未就民用供暖出臺新價格政策,故仍將執行去年的價格。即按熱量表計費:0.35元/千瓦時;按面積計費:每個供暖季17.5元/平方米(居民用戶),其計費面積為房產證上標明的建筑面積;超出的天數將按每建筑面積0.2元/日收取。
用戶如有供暖咨詢可撥打24小時服務熱線962666或登錄合肥熱電集團網站www.hfrdjt.com查詢相關信息。(汪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