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市市政市容委獲悉,為保證北京市今冬供熱新建建筑按熱計量收費工作順利進行,做好熱計量表的選用、采購、安裝、維護和管理,市市政市容委會同市城鄉住建委研究起草了《供熱計量專項合同》(暫定名)示范文本,近期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發布實施。據透露,今年竣工的新建建筑如未實行熱計量收費的,不得納入居民供熱補助范圍。
另據市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推進本市熱計量工作,近期市容委就今年新建建筑和具備條件的既有建筑實行熱計量收費改革工作進行了專門部署。要求各區縣供熱主管部門積極會同區縣城鄉住建委,及時了解掌握本轄區內今年竣工新建建筑和實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情況,同時各供熱單位要配合開發建設單位和項目改造單位做好熱計量裝置的具體選用、采購、安裝和維護管理工作,并參與竣工前的采暖節能工程分項驗收工作。對今年竣工的新建建筑未實行熱計量收費的,不得納入居民供熱補助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