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記者從市建委了解到,考慮到我市一些既有居住建筑能耗水平高、現行供熱價格及天然氣銷售價格等因素,市政府出臺了《烏魯木齊市2010年燃煤供熱鍋爐天然氣改造資金補貼(暫行)辦法》。
其補貼范圍為納入首府今年“煤改氣”鍋爐改造計劃,并于今年完成改造的供熱單位(業主)。
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說:“給予適當補貼也是為了確保供熱單位實施鍋爐煤改氣后的安全平穩供熱。”下一步,首府還將出臺天然氣供熱運行補貼相關政策。
據了解,今年烏市計劃對86座燃煤供熱鍋爐房共194臺燃煤鍋爐實施清潔能源改造,可新增1000萬平方米的天然氣供暖面積。改造后,采暖費繳納標準仍為每平方米22元。
考慮到天然氣運行成本高,截至6月2日,首府還有30座鍋爐房的負責人沒有與市建委簽訂清潔能源改造協議書。
為鼓勵供熱單位積極并入熱電聯產或實施清潔能源改造,市政府還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措施。
例如,對其供熱區域內符合規定的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和老舊管網改造項目可優先納入改造計劃,并按相關政策給予補貼。對在鍋爐房原址新建的非經營性用熱建筑可優先安排接入城市熱電熱網,并減免城市集中供熱基礎設施配套費。
在出臺一系列優惠政策措施的同時,市政府對限期沒有拆并燃煤鍋爐的單位也提出了相關處罰措施,在該單位參加文明單位、目標管理等評優時實行一票否決制。
同時,要求有關部門停止辦理其新建建筑項目的相關審批手續。
該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這些措施,推動我市供熱能源結構調整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加快我市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