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開始,全省新竣工的建筑和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將取消按面積收費的方式,實行供熱計量收費。今天,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改委、財政廳、質監局、物價局聯合下發《關于全面推進供熱計量改革的意見》,今年起,我省計劃用兩年左右時間,使全省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今后,全省再建設的新建建筑,設計單位要隨建筑一并設計供熱分戶計量、分室調溫和系統調控裝置,供熱計量設計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圖審查將不予通過,不按設計為建筑安裝分戶供熱計量、分室調溫和系統調控裝置的,將不予批準房屋預售。已經建成或者銷售的,將不予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不予辦理規劃認可和房屋權屬登記。違反規定擅自為建筑單位辦理規劃許可證、預售許可證等證件者,有關單位和人員將被追究責任。
按照統一安排,“十二五”期間,全省設區城市既有建筑,要基本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全省11個縣級市和已經實施集中供熱的縣城,也要全面開展供熱計量收費改革。
今冬起,對于不符合供熱計量收費要求的新建筑,供熱企業將不予供熱。全省符合供熱計量收費要求的新建筑和完成改造的既有建筑,將全面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對于改革后的供熱計量價格和收費辦法,11個設區城市將于8月底出臺,11個縣級市和已經實施集中供熱的縣城將于10月底出臺。供熱計量方式改變后,各地均將建立供熱價格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來理順供熱價格,在供熱價格提高后,各地政府也將會把對供熱企業的“暗補”資金,轉變為補助居民的“明補”資金,提高補助標準。同時,各地也將會加大對低收入群眾等弱勢群體的供熱保障。
從今年起,省政府每年將通過簽訂目標責任書的方式,來考核各地工作,供熱計量改革也將納入領導干部綜合考評體系。凡是達不到供熱計量改革目標要求的城市,不得申報宜居城市、園林城市、環保模范城市等。未實施供熱計量收費的項目,不得參加省級獎勵和國家“魯班獎”“聯合國或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等的評選。“在我省全面推進供熱計量改革,用更合理的方式向百姓收取取暖費是眾望所歸,也是實現建筑節能最直接、最有效、最關鍵的措施。”省政府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建筑用能是社會能源消耗三大重要領域之一,約占社會總能耗的30%,供熱計量改革在惠及民生的同時也將為我省節能減排作出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