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開始,自治區新竣工建筑及完成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計劃取消以面積計價收費方式,實行按熱計量收費。
7月15日,記者從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該廳已聯合自治區發改委、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四部門轉發了國家《關于進一步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的意見》。
根據《意見》,除對新竣工建筑及已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外,我區還計劃利用兩年時間,將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并實行按熱計量收費。同時,新建建筑工程建設與供熱計量裝置安裝同步,既有居住建筑供熱分戶計量改造與節能改造同步,供熱計量裝置安裝與供熱計量收費同步。
因此,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供熱計量工作實施進度同步出臺供熱計量價格。為調動用戶節能的積極性,可將兩部制熱價中按面積收取的基本熱費比例暫按30%執行。
據了解,烏市從2004年進行了首批供熱分戶控制分戶計量收費試點,目前按熱計量收費的面積只有90萬平方米。部分小區住戶陸續反映,雖然安裝了供熱計量表,家里還是按面積收費。
《意見》同時對供熱計量器具產品質量監管工作進行特別強調,各地質監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內的供熱計量器具生產企業的計量監督檢查,嚴厲查處無證生產、不按產品標準進行生產以及將不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的行為。
據了解,我國北方地區冬季供熱采暖每年消耗煤炭1.5億多噸標煤,占北方地區建筑能耗50%以上,大大高于同等氣候條件下發達國家水平。根據規劃,“十二五”期間,北方采暖地區地級以上城市達到節能50%標準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實現按用熱量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