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暖氣也可以像用水、用電一樣按需繳費,不僅不再按面積計費,而且溫度的高低還掌握在自家人的手中。這對于北方城市的老百姓來說無疑是一件高興事。
7月16日,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從2010年開始,新疆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將取消以面積計價收費。同時,在未來的兩年內,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將全部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并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
采暖實行供熱計量后,熱力企業不僅可在天熱時,減少燒煤,節約能源、減少大氣污染,同時收費也很方便。對于不愿意繳納供暖費的用戶,也根據自家的情況,隨時關掉其閥門,也不會影響其他住戶的正常供暖。
烏魯木齊市大灣歐景名苑的住戶已使用了熱計量表,住戶李女士說:“采暖按熱計量收費,就像用水、用電一樣,87平方米的房子節省用熱500元。”
目前,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已聯合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四部門轉發了國家《關于進一步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相關規定,新建建筑工程建設與供熱計量裝置將同步進行,既有居住建筑供熱分戶計量改造與節能改造同步,供熱計量裝置安裝與供熱計量收費同步。《意見》中已明確要求我區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供熱計量工作實施進度同步出臺供熱計量價格。為調動用戶節能的積極性,可將兩部制熱價中按面積收取的基本熱費比例暫按30%執行。
首府烏魯木齊從2004年進行了首批供熱分戶控制分戶計量收費試點。但目前按熱計量收費的面積只有90多萬平方米。部分小區住戶也陸續反映安裝了熱計量表,但仍按面積收費。
據悉,我國北方地區冬季供熱采暖每年消耗煤炭1.5億多噸標煤,占北方地區建筑能耗50%以上,大大高于同等氣候條件下發達國家水平,浪費嚴重。根據規劃,“十二五”期間北方采暖地區地級以上城市達到節能50%標準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實現按用熱量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