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供熱采暖合同征求意見 基本熱價每平方米擬收18元———
本報訊 除了按建筑面積繳納基本熱價之外,今年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還必須繳納計量熱價,明年,全市所有非居民建筑均要繳納計量熱價。
昨天起,《北京市非居民供熱采暖合同》示范文本向全社會征求意見。
按市發改委的相關規定,本市公建實施按熱計量收費后實行兩部制熱價,由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構成。
其中,基本熱價標準為每個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8元,計量熱價標準為0.16元每千瓦時(44.45元/吉焦),按用熱量征收。
推行新計費方式將分階段進行,今年年內將對新建的建筑面積超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進行征收,明年計劃完成對全市普通公共建筑的征收工作。
公建多為單一業主或使用單位,對用熱需求統一,業主可根據需要自行調節用熱量達到節能省錢的目的。
黨政機關辦公樓、寫字樓、學校等可在下班、放學后實施低溫運行,不凍壞供熱管線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