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冬天,萬家冷暖最牽人心。新一個冬天近了,如何提升供暖質量,讓百姓溫暖過冬,市委、市政府正在思謀良策,醞釀出臺能夠規范全市供暖工作的行政規章。決策層懇盼廣大市民對此暢所欲言,提出中肯建議和意見,一同謀劃供暖工作的治本之策,營造溫暖如春的冬天,惠及千家萬戶。
丹東供暖之困局
丹東這幾年的供暖情況如何評價?市供熱辦副主任曲家新的回答是:管理水平并不落后于省內各市,甚至可以說是處在領先水平,但職能部門的作為水平和百姓的認同度不能完全劃等號。
市住建委(房產)副主任李冠軍也告訴記者,冬季供暖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對此一直高度重視,作為供熱行政主管部門,他們也始終把供暖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但不可否認的是,因為諸多因素,百姓對這項工作并沒有完全滿意。
究竟是何原因導致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雖百般努力,可百姓對供暖工作仍有些微詞?有關人員指出了5個不容忽視的弊端。
曲家新表示,丹東供暖工作之弊端,首先表現為體制上還不完全適應。目前在遼寧省,大部分城市的冬季供暖是國有供熱企業占主體,丹東卻是民營供熱企業占主導。相比較來說,國有企業占主體,供暖工作容易掌控,便于管理。而民營企業屬于經營性質,自主性較強,政府實施管理、調控難度都較大。
弊端之二是丹東的供暖管理法規不健全。記者獲悉,對于供暖管理工作,國家并沒有統一的法律法規,各地都是區域性管理。就我省來說,除2003年省政府頒布的152號令,即《遼寧省城市供熱管理辦法》外,目前全省還沒有較為完善的地方性法規。具體到我市,1999年發布《丹東市城市供熱管理暫行辦法》以來,雖供熱形勢發生很大變化,但辦法中的諸多條款皆沒有細化,制度并不完善。
這也直接導致了我市供熱管理工作的第三個弊端——管理難以規范。曲家新說,新的供熱形勢,新的供熱局面,都迫切需要有法律、法規來規范管理工作,但目前的情況是,現行供熱法律、法規不夠細致、具體,行政管理因此缺乏力度。僅以2006年丹東在全省范圍內率先出臺的《室溫檢測和退費辦法》為例,由于相關條款細化不到位,制度不完善,實際操作起來受到了諸多限制,并沒有起到太多的實際效果。
丹東供暖工作的第四個弊端體現為基礎設施難以適應全新的供熱壓力。房產部門提供的數據顯示,到目前,我市供暖使用面積已達1486萬平方米,用戶激增至24萬戶。全市有供熱單位129家,熱源219處。與此相對應的是,城區供熱管網老化嚴重,合計800多公里的供暖管網中,50%左右的管線服役期已超10年,管線暴裂泄漏、熱量傳輸損耗等情況都堪稱偏重。加之有些老舊房屋沒有實施國家建筑節能標準,保溫性能差,導致供暖不達標。
至于第五個弊端,曲家新將其總結為部分供暖企業偏重經濟效益,不同程度忽視了社會效益。據了解,目前國內許多大城市的供暖單位在20-30家,而丹東這樣一個中小城市,供暖企業竟達到了129家,且小鍋爐數量不少。這些供熱企業熱效率低、運行成本大,同時又要兼顧經濟效益,承擔社會責任的能力難免要低。
解供暖困局 政府要聽民意
采訪中,曲家新反復強調,供暖基本狀況遼寧省內各市都差不多,歸根結底,供熱法規不健全為各市癥結所在。
市住建委(房產)副主任李冠軍也表示,綜合各種情況和問題,目前,依法治暖已是勢在必行,市委、市政府已準備出臺相關行政規章,相信此時百姓也是有很多話想說。因此,早在上個采暖期結束后,市房產部門除督促供熱企業抓緊儲煤和進行設備“三修”外,還遠赴承德、撫順、阜新等地學習供暖管理經驗,并結合信訪情況梳理出百姓關注的焦點。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決定廣開門路,悉聽民意,集全市之智慧共商丹東依法治暖之大計。
在此,本報將房產部門集中梳理出的9個百姓最為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公示如下。
①供暖期內,您覺得家里的溫度應該達到什么標準?
討論參考:我市現行供暖室溫標準為“采暖期內,司爐時間的室內溫度不得低于16℃”。擬調整為“采暖期內用熱戶室溫標準達18±2℃,不低于16℃;達到國家建筑節能標準的房屋,室溫標準不低于18℃。”
②如果感覺室溫沒有達標,應如何進行檢測?
討論參考:采暖期內,如感覺室溫低于規定標準,用戶可向供熱單位申請測溫。一次測溫為連續兩天,每天時間由雙方在6時至20時之間協商決定。測溫時關閉門窗30分鐘以上,計量器具在10分鐘以上的穩定值為有效測量數據。
③供熱單位不肯入戶測溫,或是您對檢測結果有異議該怎么辦?
討論參考:供熱單位未及時或拒絕入戶檢測,熱用戶可向供熱辦投訴,并由供熱辦責令供熱單位進行檢測,違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如果對檢測結果不滿意,可委托當地法定計量檢測機構進行測溫,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④供暖不達標退費的條件、程序和標準應該如何規定?
討論參考:確認室溫不達標的,從熱用戶申請測溫之日起,當月3次測溫不達標,視為一個月不達標的確定依據。供熱單位對此應在采暖期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理完退費。
室內溫度低于16℃至13℃(含13℃),按不達標面積和每平方米日退還額的20%退費;室內溫度低于13℃至10℃(含10℃),按不達標面積和每平方米日退還額的50%退費;室內溫度低于10℃,按不達標面積和每平方米日退還額退費。
⑤暫停用暖如何辦理,是否應該繳納熱能損失費?
討論參考:已實行分戶供熱的房屋,暫停用熱應該在當年10月15日之前提出申請,供熱單位應予受理。收取熱能損失費的標準擬定為采暖費總額的20%。
⑥新建房屋供熱設施保修期內不予辦理暫停用熱您有何看法?
討論參考:新建房屋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不辦理暫停用熱,保修期內未出售的房屋采暖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⑦您對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有什么建議?
討論參考:新建建筑的供熱系統,須按照分戶熱計量的技術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安裝計量和調控裝置;既有住宅、公共建筑供熱系統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有計劃地實行建筑節能和供熱計量改造。熱用戶按用熱實際計量值繳納采暖費。
⑧采暖用戶應該遵守哪些規定?
⑨供熱單位應該履行哪些職責?
依法供暖、依法用熱、依法管理涉及千家萬戶。市委市政府心系百姓冷暖,廣征民情民意,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參與這場關乎自身權益的民生討論,提出您中肯的建議和意見,協助市委、市政府科學決策,造福于民。
您的建議和意見可通過以下方式傳達至本報:
①將信件郵寄或送至鴨綠江晚報民生新聞部(信封上注明“供暖討論”字樣);
②將電子郵件發送至郵箱mailto:wbfzm@126.com;
③撥打熱線電話13942571001;
④登陸丹東新聞網參與討論;
您也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將建議和意見傳達至市供熱辦:
① 聯系電話:2305741;
② 將信件郵寄或送至振興區三經街13-12號;
③ 將電子郵件發送至郵箱mailto:ddgr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