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推進北京市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的有效實施,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下發北京市推進供熱計量改革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堅持有利于節能減排的原則,打破供熱“大鍋飯”制度,以供熱計量改革作為節能降耗抓手,推進建筑節能、供熱節能和計量改造,提高供熱運行管理和服務水平,增強節約意識。按照堅持同步推進原則,新建建筑工程建設與供熱計量裝置安裝同步,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與供熱分戶計量改造同步,供熱計量裝置安裝與供熱計量收費同步。
通知要求,供熱計量收費改革工作分四個階段推進。
第一階段(2010年)。新建建筑和已完成節能改造并具備供熱計量條件的既有建筑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基本完成市熱力集團供熱范圍內公共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啟動區域鍋爐供熱范圍內公共建筑供熱計量改造。
第二階段(2011年)。完成公共機構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啟動普通公共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啟動既有三步節能居住建筑(三步節能居住建筑是指2004年7月以后設計建設的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第三階段(2012年)。基本完成公共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完成既有三步節能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第四階段(2013-2015年)。基本完成既有二步節能居住建筑(二步節能居住建筑是指1998年7月以后設計建設的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
在實行供熱計量改革資金方面,改造資金籌措困難的,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供熱計量改造,享受財政優惠政策。
通知還強調,做好供熱計量收費改革;同時,加強輿論引導,增強全民節能的意識,取得理解與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