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記者從沈陽市住建委獲悉,自9月1日起,沈陽市所有竣工驗收的在建項目都要安裝供熱計量裝置、室溫調控裝置和供熱系統調控裝置,按供熱量收取供暖費。
據了解,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建設單位應與供熱單位簽訂合同,明確室內采暖系統的熱計量方式,明確建筑物熱力入口供熱計量裝置和室內溫度調控裝置的技術指標、質量標準,明確建設單位的建筑節能質量責任,明確供熱計量裝置、溫度調控裝置的采購、管理責任以及違約責任。
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技術標準和已通過審查的供熱計量設計圖施工,對供熱計量材料、配件和設備進行現場驗收。已安裝供熱計量和室溫調控裝置的民用建筑,驗收合格后應按用熱量交納取暖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