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張家口 市城市集中供熱工程的全面推進,供熱計量改造工程的同步實施,今冬張家口 主城區供熱計量價格將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
今年,主城區累計完成集中供熱面積1220萬平方米,熱力供應主要來自大唐許家莊熱電廠、橋東區域熱力站、橋西區域熱力站、盛華化工熱電聯產機組四大熱源。同時,對主城區既有居住建筑進行供熱計量改造,截至9月底已完成104萬平方米。今年新建建筑達到建筑節能標準,配套熱力裝置的達到280萬平方米。
據了解,依據我省城市供熱價格相關辦法和規定,結合城市供熱現狀,我市科學合理地制定出供熱計量價格,在主城區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其中:基本熱價=面積熱價標準×基本熱價折算比例,我市基本熱價折算比例確定為總熱價的50%,計量熱價以面積熱價標準為基礎,核減基本熱價折算比例后確定;計量熱價=面積熱價標準×(1-基本熱價標準比例)×供熱月數/單位面積年平均耗熱量,單位面積年平均耗熱量=平均采暖耗熱指標×采暖季小時總數(我市平均采暖耗熱指標暫定為43.65W/平方米,采暖季小時總數為3672小時約153天)。
供熱計量改造后,供熱計量熱費由基本熱費和計量熱費兩部分構成,即用戶總熱費用=基本熱費+計量熱費。基本熱費=基本熱價×用戶供熱計費面積×供熱月數,計量熱費=計量熱價×用戶計量表計量的耗熱量(按用戶熱計量表讀取)。
實行兩部制熱價后,在結算熱費時實行“多退少不補”。供熱企業先按面積熱價計算的采暖期熱費向用戶一次性收取。供熱結束后,按供熱計量計算的應繳熱費,若高于按面積收費的部分,不再向用戶收取,若低于按面積收費的部分,應在供暖期結束后兩個月內退還用戶。
實施供熱計量收費的用戶,因熱計量表損壞以及質量等原因造成計量數據失真的,按面積收費標準結算熱費。
(梁 靜 謝崇杰)
【名詞解釋】
1、基本熱費:是指用戶按基本熱價繳納的供熱費用,由供熱企業按規定的供暖期限向用戶收取。
2、計量熱費:是指用戶按計量熱價繳納的費用,根據用戶熱計量表計量的耗熱量和計量熱價確定。
主城區計量收費供熱折算價格(以2009年居民面積熱價標準5.91元/平方米.月,采暖期5個月計算,以建筑面積100平方米樓房為例)
1、按面積應交納熱費:5.91元/平方米.月×5個月×使用面積(建筑面積100平方米×75%)=2216.25元
2、按供熱計量兩部制熱價交納熱費:
(1)基本熱價=面積熱價標準×基本熱價折算比例,即5.91元/平方米.月×50%=2.96元/平方米.月
基本熱費=基本熱價×用戶供熱計費面積×供熱月數,即應交熱費為:基本熱費=2.96元/平方米.月×5個月×使用面積(建筑面積100平方米×75%)=1110元;
(2)計量熱價=面積熱價標準×(1-基本熱價標準比例)×供熱月數/單位面積年平均耗熱量,即5.91元/平方米.月×(1-50%)×5月/(43.65W/平方米×3672小時/1000)=0.129元/kw·h(千瓦時)=0.092元kw·h
(3)計量熱費=0.092元/kw.h×用熱度數(適用于戶用熱量表法)。或者采暖期結束后,以樓棟總熱量表讀數為依據,根據每戶散熱器的循環水通斷時間和建筑面積分攤整棟建筑的用熱量,再計算每戶計量熱費(適用于通斷時間面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