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零時,啟用更新了的供熱計量表后,哈爾濱遠大都市綠洲小區開始供熱,它作為一個熱計量的標志性范例,自然受到媒體和廣大哈爾濱市民的更多關注。
去年,遠大都市綠洲小區作為哈爾濱市供熱計量試點小區,因倉促上馬,供熱過程中,出現了室內溫度不達標、計量不準等技術問題。小區居民期望今年供暖期,這個計量表能夠正常運行,不再出現什么差頭兒。
有關部門表示,哈市今年竣工的500萬平方米新建住宅,把供熱計量設施作為驗收的硬件之一。然而供暖期到來之際,哈市經過驗收安裝供熱計量的53萬平方米住宅都沒有實行按熱計量收費,仍舊按照房屋面積收取熱費,大約1萬塊供熱計量表暫時成了擺設。
按熱計量 用戶苦盼能穩步上馬
早在2004年哈爾濱市就嘗試著搞供熱計量試點,由于熱量表對水質要求較高,試點用戶計量失準,試點以失敗告終。2008年在建筑節能改造過程中,又有12萬平方米的建筑實行供熱計量,在樓梯口或單元入口處安裝熱計量表,在室內安裝溫控調解閥。2009年哈爾濱遠大綠洲小區成為供熱計量試點一期、二期住戶在去年實行了熱計量分戶供暖。在供暖期,一些居民發現,溫度調控器不好使。小區業主委員會的負責人因居民多次投訴室溫調控不達標而找到供熱企業。
對于遠大都市綠洲熱計量分戶供暖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哈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稱,遠大都市綠洲的供熱計量項目是在2009年秋天倉促上馬的,需要安裝的供熱計量表和自立式壓差閥等關鍵設備還差一半尚未安裝,直到今年9月初,才全部安裝到位。他表示今后在既有建筑中實行供熱計量改造時,不會倉促上馬,要做足準備,保證用戶使用滿意。
近幾年,哈爾濱對大多數既有建筑進行了分戶改造,新建筑也要求安裝計量表,哈爾濱已經基本具備了熱計量的基礎設施,而且熱計量技術也比較成熟。但有專家指出,哈市因政策滯后,沒有系統的規劃和縝密的政策跟進,而導致大量的計量表成擺設,也造成了城市建設資金的浪費。
記者感言
熱計量,好比一個“秤”,沒有一桿好秤,連小商小販都不敢上街叫賣。供暖涉及到千家萬戶,熱計量是分戶供暖的定盤星,計量不準,難以服眾,分戶供暖也難持久。做好熱計量依賴技術的進一步完善,更需要供熱企業的決策者和工作人員責任心做保證。不能等,也不能“拍腦門”,要有科學的態度加上責任心。
分戶供暖 繳費應走出惡性循環
今年供暖期還未到之時,哈爾濱道外區尚樸街87號單元的防盜門上貼出這樣的通知:逾期不繳包燒費,將按《黑龍江省供熱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除收取滯納金外,還將采取相應的停熱措施,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自己負責。市民看到這樣的“停熱要挾”,感想頗多。
住在道外富錦街51號院內的張大娘說,去年可是凍夠嗆,看看今年燒得咋樣吧,燒得要是不好,就緩繳熱費。
住在遼河小區38棟的一些居民也說,雖然他們不欠包燒費,可去年家里室內溫度曾一度保持在14度左右,今年他們考慮是不是拒繳包燒費。
住在道里紅專街96號的不少居民說,去年這里室溫只有11度,今年不準備交包燒費了,干脆買電暖氣來取暖。
面對供暖達不到溫度而引發的市民拒交包燒費或緩交包燒費的狀況,今年供熱企業也有了新策略,事先貼告示,準備依靠分戶供暖的優勢給不繳費的用戶“掐熱”。
居民說你不熱我就不繳費,供熱企業說你不繳費我就不供熱,這種拉鋸戰使用熱和供熱兩方稱為敵對。政府在這其中能否起到些作用呢?
2008年,哈爾濱市實行了供暖企業保證金制。為了方便市民低室溫的投訴,哈爾濱出臺了投訴舉報和制約供暖企業保證金制度。然而,有媒體報道,該制度實行以來,收取到2000多萬元的保證金,盡管投訴供熱不達標的市民很多,但保證金卻一分未動。一位市民說,去年室溫低到11度時投訴了,可哈市質量監督部門每測一次一個點需要費用80元,而且只能出一天的測溫報告,如果要測10天,就得花800元錢,實在太貴了。沒有測溫報告,無法有證據地投訴,最后不了了之。
記者感言
分戶供暖,進一步明確了熱的商品屬性,體現了誰享受“熱”,誰付費的基本原則。從供熱企業的利益來考量,可以有效地打擊“蹭熱”,從廣大市民來講,不用熱可以停熱。這本該是雙方受益的好事。但既然強調了“熱”是商品,就有一個按質論價的問題,去年的熱不達標,今年的熱費該怎么交?是片面地要求市民“顧全大局”,還是供熱企業承擔起相應的責任,改善服務?企業與市民在熱費問題上的博弈,還需要一個建立在有效對話基礎上的協商機制,而非相互要挾。政府部門收取的供熱保證金,也不應該是根雞肋。
辦理停熱 企業叫苦百姓叫難
房子不住,該不該報請停熱?答案是,應該,但很難。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今年報停熱的市民比去年有所增加,而且以哈爾濱江北最近幾年新開發的小區居民居多。
在廣州做生意的李梅,今年為了辦停熱,自己的親屬跑了不下5次供暖公司,她自己也坐了飛機從廣東回來辦理,最后才算辦成。停熱難原因之一是有一個規定:“左鄰右舍、樓上樓下鄰居一一簽上名字才行。”市民張鳳桐跑了好幾天,因為有一家鄰居不同意報停,張鳳桐沒有辦成停熱,今冬不住在那里也只好繼續交納包燒費。
哈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解釋說,因為供熱設施有新建的、后分戶改造等多種多樣,房屋停熱能不能危害其他用戶用熱,能不能影響室內供熱設施安全運行,都要根據房屋和供熱設施情況而定,難以制定詳細的標準。
負責哈爾濱江北供暖的一家企業負責人說,住戶供熱報停,企業損失也挺大的。用戶停熱后,因為目前供熱設施調整能力有限,供熱公司不能降低費用,而停熱補償費又太低,不足以補償損失。因此,公司盡量避免讓用戶停熱。
一位物業公司負責人說,如果一棟樓中有三家報停,既要保證用戶室溫,還要保護報停用戶家的暖氣不被凍壞,投入的成本要比報停前還多。
記者感言
既然可以停熱,政府就應該首先在技術上提供保證,使停熱后的房屋處于安全狀態。在沒有詳細標準的前提下,由于供熱公司制定了標準并行使裁判權,這實際上等于政府把停熱決定權給了供熱企業,居民處于被決定的處境,這是失衡的。停熱,在實行上應該有細則跟上,細則可以完善,但不能沒有,政府不能讓供熱企業和居民都處于困頓境界。政府有責任和義務做好企業和住戶的利益平衡。
專家建議:管企分離用好供熱保證金
哈爾濱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曾燕南是較早提出分戶供暖的社會學者,對于這些年供暖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曾燕南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議。
曾燕南認為,哈爾濱市供熱企業隸屬關系多種,如中直、省直、市直等;同時供熱企業性質多樣,各自為政的部門之間爭搶熱源和供熱區域的情況嚴重,導致供熱市場的無序競爭,哈市還未出臺行業相關的準入準出政策辦法,企業退出供熱行業成本很低,經常發生棄管事件。目前,哈爾濱市政府部門和部分供熱企業仍沒能實行完全的政企分開。暗補變明補政策的配套政策缺位導致繳費率下降。補貼發到熱用戶手中后,往年積極交費的熱用戶卻一直拖著不交熱費,使熱費收繳困難。
他建議,供熱主管部門與供熱企業徹底分離,設立權威的供熱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企業調研、協調及研究和制定政策,不能介入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明確熱源和供熱區域的劃分。同時,對集中供熱無法到達的區域,建區域鍋爐房,逐步去除區域內小鍋爐,集聚資源,將資產向大型供熱企業移交和集中。供熱質量保證金應實行銀行專戶存儲,分戶立賬,專款專用。將城市供熱保障金補貼納入省、市、區政府年度財政預算,財政部門可以在夏季購煤期間劃撥出一部分資金,對供熱企業儲煤提供幫助,并專款專用,在企業每年11月份熱費到位后從中抵扣。相關部門出臺熱費明補的配套實施細則,防止拖欠熱費現象發生。熱用戶單位在發放補貼時,考慮查看熱費發票,協助供熱企業把熱費收上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