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本次聽證會參加人共計14人:消費者6人,經營者3人,專家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協委員1人,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1人,市城建委1人。
其中:消費者6名,委托鄭州市消費者協會推薦;經營者3名,委托鄭州市城市管理局推薦;相關專家1名,由鄭州市物價局聘請;其他人員4名,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協委員1名,城市管理局1名,建委1名,由鄭州市物價局邀請。
供熱計量熱價方案
按照國家發改委、建設部印發的《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發改價格[2007]1195號)第15條規定:基本熱價可以按照總熱價30%-60%的標準確定。河南省四廳委《轉發國家四部委〈關于進一步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豫建城[2010]11號)文中提出,為調動用戶行為節能的積極性,可將兩部制熱價中按面積收取的基本熱價暫按30%執行。考慮鄭州市供熱計量改革的實際情況,參考外地試點城市的方案,為促進城市供熱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便于大家分析比較,我們提出了三種方案供討論,基本熱價比例分別按30%、40%、50%計算。
(一)方案
方案一:基本熱價比例取30%
基本熱價:6.84元/㎡·采暖季
計量熱價:0.217元/kwh
方案二:基本熱價比例取40%
基本熱價:9.12元/㎡·采暖季
計量熱價:0.186元/kwh
方案三:基本熱價比例取50%
基本熱價:11.4元/㎡·采暖季
計量熱價:0.155元/kwh
對居民和供熱企業的影響
舉例:居民住房套內建筑面積90㎡,居民用戶每天白天8小時室內溫控閥門關小,熱量表流量(用熱量)為正常的30%,今年達到供熱計量收費條件的居民計費面積11萬㎡。則方案一,一個采暖季每戶居民節費335.16元,供熱企業收入減少40.96萬元;方案二,一個采暖季每戶居民節費287.28元,企業收入減少35.11萬元;方案三,一個采暖季每戶居民節費239.4元,企業收入減少29.26萬元。
由此可見,基本熱價比例越小,計量熱價標準越高,通過行為節能,居民節省金額越大。相應的,企業的收入減少越多。(見下表,詳見附件二,單位: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