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0年的供暖工作實際情況,濟寧市確定繼續按照2009年的做法,對城區集中供熱覆蓋范圍的用戶給予每平方米2元的采暖補貼。符合條件的用戶從12月24日起至12月31日前到原交費處進行登記造冊,2011年1月18日至26日開始發放。
濟寧市城區(含市中區、任城區、高新區、北湖度假區)集中供熱管網內的戶主及配偶都沒有享受單位采暖費補貼的供熱用戶,如有一方享受單位采暖費補貼的,將不再享受2元/平方米的采暖補貼。對于單位按照山東省人事廳等部門《關于調整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冬季宿舍取暖補貼標準的通知》已發放每人每年24元取暖補貼的,仍享受2元/平方米的采暖補貼。
供暖用戶要提交夫妻雙方單位未享受采暖費補助的證明、供暖繳費發票復印件等,到原交費處進行登記造冊,對于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單位要加蓋單位公章,無單位的到所屬管轄居委會取得證明,并對證明事項的真實性負責。
各供熱企業應指導中心換熱站和自備換熱站向所轄供暖用戶下達通知,并做好資料收集、初步審核、審核匯總、資料上報、張榜公示、補貼發放等工作。用戶到原交費處登記造冊的時間自12月24日至12月31日,過期不候,經審查核實后張榜公示,并于2011年1月18日至26日到原交費處領取采暖費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