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29日了解到,為保障沈陽市尚未進行分戶供暖家庭的合法利益,關于其供暖維修、停供收費等內容可能列為獨立章節,寫入《沈陽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
目前,還有部分市民家庭沒有采取分戶供暖。在供暖中無論是供暖設施維護,還是供暖質量保證上,都與分戶供暖的家庭有所不同。比如誰是設備維修的責任主體,一旦有部分用戶要求停供而不繳納采暖費,其他熱用戶的供暖如何保證,這些問題的解決都存在著特殊性,而這部分市民的合法權益同樣需要保障。像《沈陽市物業管理條例》中關于老舊小區的物業管理內容作為獨立章節一樣,未分戶供暖熱用戶的供暖保障也有望有法可依。
【建議集錦】
●供熱企業準入與退出機制是調節整個供熱行業服務質量的重要杠桿之一,也是規范供熱特許經營行政許可行為、規范供熱企業服務行為的必要手段,建議條例增加此方面規定。如,供熱質量保證金制度的引入,可以有效地解決供熱糾紛。建議充分發揮供熱質量保證金的作用,將供熱質量保證金的扣繳作為決定供熱企業特許經營權、對不符合條件的供熱企業勒令退出與否的依據。
●應建立政府主管部門主動監察供熱企業制度,對于供熱企業的設備情況、供熱時間、供熱參數、水溫、循環速度隨時掌控,接到相關居民投訴能夠迅速調查處理,發現供熱企業確實存在供熱問題的,迅速責成供熱企業補償用戶,或給予供熱企業相應處罰。
●有的開發商在房屋建設時存在缺陷,不能滿足百姓冬季取暖的需要,對此應允許熱用戶進行改動,政府部門可對此增加申報、批復、檢查、驗收環節。
●增加規定政府部門的監管職責、程序和辦法以及處罰辦法的章節。規定政府主管部門每月要到供熱企業服務的居民家中進行至少一次室溫監測,具體到哪家去,由供熱辦向小區居民公開征集。
●改進供暖落后問題、完成節能減排目標,法律調控是關鍵一環。建議增加鼓勵新型采暖方式,如分戶燃氣爐采暖、戶內電采暖、集中供暖下溫度控制與熱計量并行的采暖方式,提高供熱效率。(記者王靖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