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零時,歷時141天的2010~2011年采暖季正式結束,與此同時,供熱不達標退費工作啟動。退費時,居民必須提供不達標的測溫記錄。4月5日,記者從青島市社會公用稱重計量站了解到,2010~2011年采暖季,僅有8家用戶申請并完成了第三方測溫。
4月6日供熱不達標退費工作啟動。本采暖季,市區共有51萬用戶享受到集中供暖。退費的標準有三檔:供熱溫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
的,退還供熱費的20% ;供熱溫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費50%;供熱溫度低于14℃全額退費。供熱單位將根據不達標的面積、天數來辦理相應的退款。供熱溫度不達標的天數,是從測溫不合格那一天開始計算,到測溫合格日之間的天數。居民辦理退費時,需持不達標的測溫記錄以及供熱證,到小區所屬的供換熱站辦理。
退費時,居民必須提供不達標的測溫記錄。由于不少市民不相信供熱企業“自己供自己測”的形式,本市在2005年10月頒布實施了《青島市居民住宅供熱室內溫度測量規范》,首次規定如果用戶對供熱部位測溫結果有異議,可向第三方權威部門申請測溫。可第三方測溫推出幾年來,申請供熱測溫的用戶越來越少,青島市社會公用稱重計量站工作人員劉先生介紹說,近幾年來,申請第三方測溫的用戶逐年遞減,前年還有二三十戶,上個采暖季就只有十多戶了 ,本采暖季僅有8戶,而且這8戶是用作與供熱企業打官司時的證據。
“第三方測溫一次收費93元,整個操作過程也比較復雜,需要關門閉窗到恒溫,一次測下來少說也需要一兩個小時。”劉先生分析說,供熱企業雖然都認可測溫結果,但測一次算幾天供熱不達標,還需要用戶與供熱企業協商,如果只算一天,建筑面積70平方米的房子也就退十多元的費用 。他認為“嫌麻煩、收費高”是讓居民放棄的主要原因。
“居民的目的并不是退費,而是希望屋里能暖暖和和的。”家住浮山后四小區的李女士并不愿意為了暖氣問題,到處找人來測溫,只希望有了問題供熱企業能盡快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