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訊(記者劉偉 孫佳薇)8日下午,在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二審的《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草案)》繼續審議。供熱計量、對供熱企業加大監管等相關問題成為熱議的主要焦點。
李華菊委員認為,按供熱計量收費是好事,但真正實施確實很復雜,這個問題在立法中規定后是否具有可行性,應該再深入研究。段明山委員說,供熱計量和室內裝置的強制制定是很有必要的,現在調控裝置由供熱單位負責安裝,要是不搞強制制定,把質量參差不齊的東西都安裝上去,會有問題。王宇光委員認為,供熱單位負責供熱計量裝置和溫度調控裝置的選型、購置和安裝,寫在條例上,與市場經濟要求和市場競爭原則不符,建設單位可在供熱單位提供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型號中選購。
目前,在我省分散的小鍋爐數量占50%,存在問題比較突出,條例中進一步規范企業,進一步加強對供熱企業管理顯得尤為重要。
王宇光委員說,“供熱條例是調整熱源單位、供熱單位、供熱主管部門、用戶和政府有關部門這幾個方面的關系。條例中應該把供熱單位和供熱主管部門的職責表述清楚,不能含糊其辭。”在條例草案修改稿中提出的2015年前取消分散鍋爐供熱,很多委員認為,就目前情況而言還有較大難度。組成人員提出,可以集中供熱方式優先發展,然后逐步取消鍋爐供熱,并按照城市規劃逐步提高集中供熱比率。
條例草案修改稿中建議暫不提高18℃的最低溫度標準,審議中,一些組成人員仍然表達了自己“提溫”的希望和理由。郭長軍委員說,人們在溫度舒適的環境中才能提高幸福指數,應該站在發展的角度去立法,建議設定更加適合人居的溫度為宜。李華菊委員說,供熱是我省最大的民生,如果有可能、有條件的話,最好能提高供熱標準。(編輯:李清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