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每平方米付費不超70元
為解決老舊小區供熱二次管網及分戶改造工作存在的居民負擔較重的問題,近日張家口市出臺有關規定,對城市集中供熱既有居民建筑二次管網及分戶改造實行最高限價政策,即向居民收費最高不得超過70元/平方米。
按照規定,供熱改造中,收費不足70元/平方米的向居民據實收取;超過70元/平方米不足80元/平方米的,其超過部分由市財政補貼,最高補貼10元/平方米;超過80元/平方米的,其超過部分由供熱單位承擔。對中心城區持有特困職工證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低收入困難家庭,每戶給予一次性500元改造補貼,費用由市財政承擔。
既有居民建筑二次管網及分戶改造工程,原則上由供熱單位統一組織實施,社區、業主委員會、產權單位和物業公司做好協調配合和群眾工作。對使用10年以下的供熱二次管網,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原則上只改樓前管道和建筑內管道;對使用10至15年的供熱二次管網,可采取用戶與供熱單位共同協商的辦法縮小改造工程量,能不改的盡量不改,能局部保留的盡量保留;對使用15年以上的供熱二次管網可全部更新改造。
該市計劃在2013年底前,全部完成既有居民建筑供熱二次管網及分戶改造工程,對2014年及以后完成的既有居民建筑供熱二次管網及分戶改造工程,市財政不再給予補貼。所有供熱二次管網及分戶改造工程,由市、區供熱主管部門委托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造價控制和費用審計。在改造前對工程費用預算進行審核,在施工過程中進行造價跟蹤控制,在工程竣工后進行造價審定。對沒有中介機構審計報告的,不予撥付補貼資金;對高估冒算、弄虛作假的企業進行嚴肅處理,確保工程造價真實,確保惠民政策落到實處。改造工程的主要工程量、費用收支情況和審計報告等重要事項,必須在小區內張榜公示,做到公開、透明,接受群眾監督。
據了解,此項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對今年已進行供熱改造的居民小區將據實進行審核,超過居民付費70元/平方米最高限價部分將退還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