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煙臺冬季暖氣費暫不調整
筆者從市供熱燃氣管理處獲悉,今冬的采暖期為2012年11月16日至2013年3月31日,共計136天。收費標準與去年一樣,住宅采暖單價24.50元/平方米。采暖收費面積的確定以用戶房產證核定的建筑面積或開發商提供的由房管處出具的《房屋測繪報告》測定的建筑面積為準。層高(以上、下兩層樓板中軸線之間為準)超過3米的,每超30厘米加收10%采暖費。
據了解,依據《煙臺市城市集中供熱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在供熱時間內,當室外溫度不低于-6℃時,未安裝熱計量裝置的用戶,臥室、起居室(廳)、餐廳溫度應不低于16℃;盥洗室、廁所、廚房應不低于12℃。
另外,《煙臺市城市集中供熱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戶認為室內溫度不達標時,可要求供熱單位測溫。供熱單位應及時進行測溫。用戶對供熱單位的測溫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供熱主管部門或行業管理機構進行復測,也可以申請社會公正計量行(站)進行復測。申請社會公正計量行(站)進行復測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用戶需攜帶編碼提前交費
工作人員提醒用戶,前往銀行交費時,請拿著自家的交費編碼(各個單元樓門口張貼通知上有編碼明細)。據介紹,每年交費前,工作人員都會在每個單元樓前張貼交費通知,上面有每一個用戶的交費編碼。用戶需留心觀察單元門或者樓內張貼的通知,及時記下編碼,否則容易被人撕掉。
從11月16日開始每日按0.3‰收取滯納金。工作人員提醒說,用戶的交費編碼每年都不變,用戶可以用小本記下,這樣每年交費就不用反復查詢了。用戶也可以通過撥打客戶熱線電話6666500或者所轄區公司的電話進行查詢編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