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讀者來電,反映供暖爭議。其中一些是由熱用戶失誤及供暖企業(yè)不到位等原因共同造成的。對此,哈爾濱市供熱辦提醒市民,今冬即將開栓供暖,請市民注意供熱單位的開栓通知,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李先生反映,在繳納包燒費的情況下,他名下一處房屋去年供暖晚開栓3個月。他要求供暖單位退還這部分熱費,卻遭到拒絕。對此供暖單位稱,當時在各居民樓單元門上都貼出通知,要求開栓期間家中留人配合。由于李家無人,故沒有開栓。開栓后3個月,李家才向他們反映未開栓。他們已盡到告知義務(wù),所以不能退還熱費。
就此,筆者采訪了省消協(xié)投訴部。一負責人表示,一方面,供暖企業(yè)事先已通知開栓時居民家中需留人配合,但李家人未看到,且開栓3個月后才反映情況,對此事有一定責任。另一方面,供熱單位雖已盡到告知義務(wù),但對管內(nèi)已繳費用戶3個月未開栓不知情,在服務(wù)上也存在瑕疵。雙方均有一定責任,建議協(xié)商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