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月1日開始,張家口市將正式進入冬季采暖期。在此之前,該市公用局與市氣象部門啟動采暖期天氣聯系會商機制,及時發布采暖期前的天氣預報信息,當預測的連續5天室外平均氣溫低于5℃時,供熱企業提前開栓供熱。25日前,該市各供熱企業全部具備隨時升溫條件。
按照張家口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的要求,10月25日前,各供熱企業的鍋爐完成烘爐工作,熱力站完成冷運調試工作,全部具備隨時升溫條件。同時,10月25日起,每天上報分散鍋爐供熱準備工作和開栓供熱進度日報,對未按期供熱的小區要說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實現正常供熱。
據悉,根據當前燃煤市場價格情況,今年張家口主城區供熱價格仍按2011年標準執行,即居民用熱價格按每月5.91元/平方米(不含稅價)收取,非居民熱力銷售價格按每月10.41元/平方米(含稅價)收取。對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證或特困職工證的低收入困難家庭給予500元/戶的采暖補助,由市級財政承擔;繼續免收2012年供熱企業的排污費及鍋爐檢驗費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居民供熱的稅收優惠政策仍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對居民供熱的用電價格仍按省相關規定執行民用電價。
按照張家口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的要求,10月25日前,各供熱企業的鍋爐完成烘爐工作,熱力站完成冷運調試工作,全部具備隨時升溫條件。同時,10月25日起,每天上報分散鍋爐供熱準備工作和開栓供熱進度日報,對未按期供熱的小區要說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實現正常供熱。
據悉,根據當前燃煤市場價格情況,今年張家口主城區供熱價格仍按2011年標準執行,即居民用熱價格按每月5.91元/平方米(不含稅價)收取,非居民熱力銷售價格按每月10.41元/平方米(含稅價)收取。對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證或特困職工證的低收入困難家庭給予500元/戶的采暖補助,由市級財政承擔;繼續免收2012年供熱企業的排污費及鍋爐檢驗費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居民供熱的稅收優惠政策仍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對居民供熱的用電價格仍按省相關規定執行民用電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