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供熱計量監督管理的工作要求,撫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決定從4月1日起對全市供熱單位開展一次計量專項監督檢查,以切實履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職責,確保民生計量器具準確可靠、公正公平,避免因計量器具失準造成供熱計量糾紛甚至安全事故的發生。
4月1日至4月30日為供熱單位自查整改階段。各供熱單位,要對本單位計量器具配備及檢定情況、計量器具明細臺帳建立和計量管理制度的建立等情況進行自查,對自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做到及時整改。
5月2日至5月31日為監督檢查階段。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供熱單位開展計量監督檢查工作。重點檢查各供熱單位是否建立了計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計量器具明細臺帳,在用計量器具是否依法進行了檢定,是否有使用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周期的計量器具等行為,特別是要重點查處是否存在拒檢、瞞報等計量違法行為。對部分計量建標或計量授權單位,要對其資質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對計量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責令供熱單位限期整改。
6月1日至8月31日為限期整改階段。其間,計量監督檢查工作中存在問題的供熱單位要按照要求及時整改。
9月1日至9月30日為監督復查階段。其間,對計量監督檢查工作中存在問題的供熱單位進行監督復查,檢查是否按照計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的要求進行了限期整改,整改的是否到位合格。
據悉,根據供熱單位自查整改階段、監督檢查和復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以及整改情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將召開全市供熱單位計量器具專項監督總結工作會議。在監督復查工作中,供熱單位如被發現仍存在問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理。使用的計量器具未經檢定、非法檢定以及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周期的,將依法進行封存,責令停止使用,由此造成供熱工作的責任將由供熱單位承擔。同時將這次檢查結果進行全市通報,并通報政府部門。
4月1日至4月30日為供熱單位自查整改階段。各供熱單位,要對本單位計量器具配備及檢定情況、計量器具明細臺帳建立和計量管理制度的建立等情況進行自查,對自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做到及時整改。
5月2日至5月31日為監督檢查階段。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供熱單位開展計量監督檢查工作。重點檢查各供熱單位是否建立了計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計量器具明細臺帳,在用計量器具是否依法進行了檢定,是否有使用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周期的計量器具等行為,特別是要重點查處是否存在拒檢、瞞報等計量違法行為。對部分計量建標或計量授權單位,要對其資質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對計量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責令供熱單位限期整改。
6月1日至8月31日為限期整改階段。其間,計量監督檢查工作中存在問題的供熱單位要按照要求及時整改。
9月1日至9月30日為監督復查階段。其間,對計量監督檢查工作中存在問題的供熱單位進行監督復查,檢查是否按照計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的要求進行了限期整改,整改的是否到位合格。
據悉,根據供熱單位自查整改階段、監督檢查和復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以及整改情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將召開全市供熱單位計量器具專項監督總結工作會議。在監督復查工作中,供熱單位如被發現仍存在問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理。使用的計量器具未經檢定、非法檢定以及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周期的,將依法進行封存,責令停止使用,由此造成供熱工作的責任將由供熱單位承擔。同時將這次檢查結果進行全市通報,并通報政府部門。








